****城***网提质改造项目(二期)
施工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城***网提质改造项目(二期)施工于2026年9月9***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有关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若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网络查询截图均未体现项目管道直径,请问项目施工图或竣工图或业主证明等任一材料是否可以作为项目管道直径的证明材料?
答复1: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可以提供有效的图纸、清单、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资料作为佐证资料,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投标人因提供的佐证资料不充分,被评标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问题2:厂区内部、****小区、****小区、****小区等红线范围内的给水配套工程、***网、泵房及内部支管等建设项目配套附属工程,是否能认定为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城***网范围、红线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市政给水干管工程,方可认定为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答复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资料中均未体现管道直径的,请问是否可以提供项目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或竣工图或其他资料来作为业绩直径指标证明依据?
答复3:见回复1。
问题4:招标公告中(P4页),“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新建5.0X10m4/d水处理设施,主要包括:格栅预臭氧池、絮凝沉淀清水池、气水反冲洗滤池、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等;附属生产建筑物:送水泵房、配电间(电气系统)改造等”,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是否为“新建5.0×104m3/d水处理设施”。
答复4: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新建5.0X10m4/d水处理设施现修正为:“新建5.0×104m3/d水处理设施”。
问题5:投标人须知P9页1.11分包条款勾选“☑不允许分包”。请问本项目是否完全禁止任何分包?依据《招标投标法》,中标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在经招标人同意后可进行分包。是否可以调整条款,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依法分包,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分包人相关资料备案?
答复5: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投标人须知P15页10.1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P77页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2.1条约定的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是否存在矛盾,请明确合同价格形式。
答复6:单价合同,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改变。
三、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衡山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路****号
联 系 人:文书毅
电 话:188****7588
传 真:/
电子邮件:yh****@****.com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路****号****苑****楼
项目负责人:张斯馨(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宋建伟、康家红(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86****0721
传 真:0734-***0805
电子邮件:28****@****.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
地 址:****街****号
电 话:0734-***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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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87/3w6XsqABLRKCxEZfoHh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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