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汉大剧院排危改造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为政府投资的既有建筑排危改造工程,采用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合理低价法评标,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异常低价进行核查认定。请各投标人充分研判本项目改造工程施工难点、既有建筑现场施工实际条件,核算材料、人工、机械、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拆除作业、高空作业等全部成本,理性测算成本、审慎报价。
如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将面临如下履约后果及相应法律、合同风险:
1.工程质量与安全风险:
本项目属于既有建筑排危改造,涉及外墙拆除、***网架、修复或重做防水保温等多项交叉作业,存在高空作业多,现场施工条件复杂的特点。如因中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降低材料标准、缩减安全文明施工投入、简化施工工艺,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达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形。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不予验收、责令整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缺陷、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合同履约经济责任:
(1)若中标合同金额低于项目进入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10%以上的,按招标文件约定,中标单位除缴纳履约担保外,还须另行提交超出10%以上差额的诚信金(保函);
(2)因恶意低价中标导致中标人无力履约、擅自停工、拖延工期,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计取逾期竣工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没收履约担保和诚信金(如有),并向中标人追偿全部实际损失(包括另行组织招标、第三方代为实施产生的全部费用损失)。
3.招投标及信用惩戒风险: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拒绝提交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施工阶段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弄虚作假、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将按湖南省招投标信用评价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扣分,纳入建筑市场主体失信名单,实施全省信用联动惩戒;涉嫌违法的,移交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处理。
4.司法及法律责任:恶意低价中标后拒不履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形,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相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还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中标后,除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变更、调价情形外,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以投标报价偏低、成本上涨等理由提出的增加费用、索赔申请。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均不变。
2.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因未及时查阅、下载本公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长沙田汉大剧院有限公司
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87/_6CM0qABMqitpwL5zhbY.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