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水提质扩容(庄塔水厂)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城镇供水提质扩容(庄塔水厂)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项目因故须延长投标有效期,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及有序推进,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第二十九条及相关规定,决定将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予以延长90天,即延长至2026年12月07日止。
请各投标人接到此通知后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做出选择,并于2026年9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回复。
1、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有效期失效后,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书面回复的格式详见附件(附后),盖章后的原件以书面形式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扫描件传至QQ邮箱__****@****.com,如未按期回复则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至2026年12月07日。
特此通知。
附件
****城镇供水提质扩容(庄塔水厂)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回复函
致:慈利县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公司 (同意/不同意)“****城镇供水提质扩容(庄塔水厂)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项目将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90天(日历日),即延长至2026年12月07日止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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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87/eJM2f6ABMqitpwL5mJS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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