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琼湖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答疑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及前期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的规定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问题:若类似业绩的竣工验收材料为完工确认表且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签字,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使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机构:****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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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87/p59Y0qABMqitpwL5Vvi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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