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3标(第二次)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3标(第二次)于2026年9月8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进行澄清及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1、根据住建部《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关于“资质证书及承包范围”的规定:对工程设计人员符合本《实施办法》要求,且其他条件符合新《特级标准》的企业,经核定后颁发新版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并注明施工总承包业务范围,同时颁发相应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符合前款的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根据《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的相关规定和“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运行逻辑,系统可支持符合条件的特级资质投标人自行在主体库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依据文件、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判定资质符合,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负责对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确认。
2、经招标人调查核实,由于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交易系统的关键信息填写环节录入错误,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款中“1.评审加分的企业业绩:□不要求评审加分业绩 ☑要求评审加分业绩□1个□2个☑3个,要求近10年的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年限、特征指标及证明材料与资格准入业绩保持一致)。第一个评审加分业绩的规模系数50%(不高于50%);第二个、第三个评审加分业绩的对应规模系数范围为80%(70%、80%、90%)。第一加分业绩为:近10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17.17万元的业绩;第二加分业绩为:近10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8027.46万元的业绩;第三加分业绩为:近10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8027.46万元的业绩;”现修改为:“1.评审加分的企业业绩:□不要求评审加分业绩 ☑要求评审加分业绩□1个☑2个□3个,要求近10年的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年限、特征指标及证明材料与资格准入业绩保持一致)。第一个评审加分业绩的规模系数50%(不高于50%);第二个、第三个评审加分业绩的对应规模系数范围为80%(70%、80%、90%)。第一加分业绩为:近10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17.17万元的业绩;第二加分业绩为:近10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8027.46万元的业绩;”。
同时,系统自动牵引评审加分的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作对应修改,即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评标办法前附表2.2.3(1)商务评分标准中“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满足第1个近10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17.17万元的业绩业绩要求,得30.00分。满足第2个近10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8027.46万元的业绩业绩要求,得18.00分。满足第3个近10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8027.46万元的业绩业绩要求,得12.00分。”现修改为:“满足第1个近10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17.17万元的业绩业绩要求,得36.00分。满足第2个近10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8027.46万元的业绩业绩要求,得24.00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10月8日17时00分;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10月9日9时00分。
二、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报价答疑:表03桥梁工程部分工程量清单表中101-1保险费、102-3安全生产费是否为不可竞争费,不得调整?
答:该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不得调整。
问题2: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条款,我方有以下问题提请招标人予以明确:1.本条款“其他人员要求”栏标注为“/”,是否代表本项目对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以外的其他派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无强制岗位、人数、职称等级及专业类别要求,投标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合理配置人员?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9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派驻现场施工人员)组成表》应响应此表要求(相应的岗位人数、职称等级不低于此表要求,专业类别对应此表),此表中人员为承诺制,投标人不需提供具体资料,中标后按合同约定到位履职”。请问投标阶段是否只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具体资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其他人员承诺即可,不用提供具体资料。
答:1、在项目实施阶段投标人应不低于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中“4.6.5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表格中进行配置人员。
2、在投标阶段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提供具体资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其他人员承诺即可,是否提供具体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问题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款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第2条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中要求:“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的人员为准,且变更通过时间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须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文件和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资料,否则不予认可”。由于部分省份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针对项目经理变更备案的相关要求及变更备案业务,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平台业绩详细信息截图(该截图中备案有项目经理姓名)是否可以。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变更无需备案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无需行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说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变更确需备案的,则认定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存在在建的情形)和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文件,变更时间以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文件时间为准。
问题4:经查招标文件无合同编号,请问合同编号是否填写:招标投标交易编号:HNSJ-202505SL-007405?
答:是,合同编号按本项目招标投标交易编号填写。
三、本澄清公告(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一)为准。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澄清修改文件,按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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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87/qEQApKABni4p5U9XiGN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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