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西同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来宾市武宣县禄新镇长岭村片区二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现已交工验收,该项目施工单位向我局申请退还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监管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有关规定,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对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从2026年9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止)。若该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我局进行投诉,我局将依法开展调查并暂停退款。若未接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退还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监管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
请广大农民工朋友及社会各界监督并相互告知。
投诉地址:武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武宣县土荫塘路和武****楼)
投诉电话:0772-***9669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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