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农经〔2026〕31号
崇左市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崇左市江州区“7.6”特大暴雨及“紫檀”台风损毁农村供水设施灾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崇左市江州区水利局:
报来《关于审批崇左市江州区“7.6”特大暴雨及“紫檀”台风损毁农村供水设施灾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函》(江水函〔2026〕7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快速消除灾害影响,恢复区域正常供水秩序,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巩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原则同意崇左市江州区“7.6”特大暴雨及“紫檀”台风损毁农村供水设施灾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二、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7.6”特大暴雨及“紫檀”台风损毁农村供水设施灾后修复工程。
三、项目代码:2609-451402-04-05-939222。
四、项目建设单位:崇左市江州区水利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江州镇、左州镇、那隆镇、驮卢镇、罗白乡、板利乡、太平街道、江南街道。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修复原有深水井25座,维修泵房8座、修复高位水池4座,修复输配水管路约85千米、配电线路约15.5千米等水毁供水设施。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869.3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67.4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98.98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370.68万元,临时工程费33.65万元,独立费用57.15万元,基本预备费41.4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八、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请严格根据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控制性指标实施建设,原则上不得变更和突破。如在项目招投标完成前突破批复规模的,必须报我局重新批复实施方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应按规定报我局办理变更手续。项目批复后,请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将建设进展情况向我局报备。
崇左市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10日
信息公开选项:此件公开发布
崇左市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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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884/kwqtj6ABLRKCxEZfmRQ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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