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发改基字〔2026〕102号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天等县驮堪乡驮堪村腊屯排洪排涝工程
建议书的批复
天等县驮堪乡人民政府:
报来的《驮堪乡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天等县驮堪乡驮堪村腊屯排洪排涝工程建议书批复的函》(驮政函〔2026〕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切实解决腊屯水利灌溉设施不足、农业生产用水困难问题,原则同意建设天等县驮堪乡驮堪村腊屯排洪排涝工程。
二、项目名称:天等县驮堪乡驮堪村腊屯排洪排涝工程。
三、项目代码:2608-451425-04-01-991095。
四、项目业主:天等县驮堪乡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点:天等县驮堪乡驮堪村腊屯。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建设排洪渠道长1千米,宽1米。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方式统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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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898/awiAhKABLRKCxEZfNBm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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