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发改基字〔2026〕100号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天等县都康乡逐龙村更共屯产业配套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天等县都康乡人民政府:
报来的《都康乡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天等县都康乡逐龙村更共屯产业配套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康政函〔2026〕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补齐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构建常态化灌溉和极端天气抗旱应急双重供水保障体系,稳定粮食及特色产业产能,保障农户与集体经济收益,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原则同意建设天等县都康乡逐龙村更共屯产业配套项目。
二、项目名称:天等县都康乡逐龙村更共屯产业配套项目。
三、项目代码:2608-451425-04-01-223423。
四、项目业主:天等县都康乡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点:天等县都康乡逐龙村更共屯。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建设水利渠道长130米、宽0.5米、高0.6米,及灌溉附属设施。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方式统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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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898/hUCAhKABni4p5U9XLpc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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