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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局部分局属单位办公用房租赁(2027-2029)采购需求公开

14小时前招标预告-需求湖南 - 长沙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市城管局部分局属单位办公用房租赁(2027-2029)采购需求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长沙市
采购单位 长沙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99****7680 戴婧 137****9974 李先生 137****4880 更多联系方式(12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城市管理局部分局属单位办公用房租赁即将到期,为保证局属单位的办公用房需求,现面向市场启动新一轮的租赁采购,租赁期限为三年,租赁面积不少于 6800㎡。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租赁场地面积及地理位置要求

★1.产权要求:须确保所出租场地房产权属清楚、无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房产权属发生纠纷或投标人债权债务等原因,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使用,由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因此支出的搬迁费、新旧租金差价及装修损失等。(投标人须提供出租场所的房产证明或者购房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及转租授权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2.租赁面积: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不少于 6800㎡。(提供出租场所的房产证明或者购房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及转租授权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3.房屋地点:****城区范围内,(东至万家丽路、南至南二环、西至麓谷大道、北至北二环)。

(二)房间功能需求

1.房屋分布:拟租赁房屋空间布局需科学合理须满足在编人员及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近400人集中办公的要求。

房屋须具有或改造后具有20间及以上办公室,3间及以上大、中、小型会议室、智能化系统设备用房等,其中大型会议室面积须大于240㎡且不少于1间。(投标人须提供房屋平面布局图或内部实景图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装修现状:按采购人的业务功能布局需求和装修质量要求,整体屋面不漏水,外观整洁,办公区域室内白墙,地面瓷砖铺贴,地面硬化能满足车辆的停放需求。

3.配套停车位:****城市管理局日常办公的停车需求,配套固定可用停车位不少于 100 个,停车位须位于租赁房屋同一地块或步行距离不超过300米范围内,车位标线清晰、进出通道畅通。(投标人须提供停车位的权属证明或使用权证明如产权证、车位租赁合同等,以及停车位平面图)

4.餐饮配套要求:房屋内部或其周边的餐饮配套应能满足日常就餐需求。

5.场地内部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租赁场地内部要求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采购人如对中标人提供的租赁场所有改造需求,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应改造。

(三)租赁场所相关要求

1.空调及供暖(冷)系统:须配备必要的冷暖空调设备或具备集中供暖(冷)条件,空调系统应能覆盖全部办公区域,确保制冷、制热效果满足日常办公需求。

2.电梯配置

(1)****楼(含)以上,须配套可供使用的电梯,电梯数量及载重须满足日常办公通行需求(原则上不少于1台客梯)。

(2)电梯须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年检,取得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且在检验有效期内。

(3)电梯运行平稳,轿厢内照明、通风、紧急呼叫装置完好有效,五方通话功能正常。

(4)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负责,维保记录完整。投标人须提供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最近一期电梯检验合格报告及维保合同复印件。

3.设备安装及管线铺设条件

1.须具备业务开展相关设备安装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1机房或设备间:具备独立的设备放置空间,承重满足设备要求,通风散热条件良好;

1.2弱电井道:具备弱电桥架或线槽,***网络、监控、门禁等弱电系统布线需求;

1.3强电系统:配电容量满足办公设备正常使用需求,配电箱(柜)标识清晰,漏电保护功能完好。

2.须预留以下附属设施接口:

2.1给水接口:****楼设置给水点,水压正常;

2.2排水接口:****楼设置排水点,排水通畅,设有隔油池(如有食堂);

2.3通讯接口:光纤或宽带接入条件到位,***网络信息点位;

2.4备用电源: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或配备应急发电设备。

(四)消防安全要求及消防设施配置

1.建筑物须通过消防验收(备案),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2.须配备以下消防设施,且全部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楼及公共区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设备完好,系统运行正常,无故障及屏蔽点位。

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楼(规范允许不设喷淋的部位除外),喷头无遮挡、无锈蚀,湿式报警阀组及末端试水装置功能正常。

2.3室内消火栓系统:消火栓箱内配件齐全(含水枪、水带、接口),消火栓静水压力及最不利点动压满足规范要求,消防水泵启泵功能正常。

2.4防排烟系统:楼梯间、前室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自然通风设施,走道及房间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或自然排烟窗,风机运行正常。

2.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设置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

2.6灭火器:按规范要求配置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类型、数量、设置位置符合规定,且在有效期内。

2.7防火分隔设施:防火分区划分符合规范,防火门、防火卷帘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封堵严密。

3.消防安全管理

3.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占用、堵塞、封闭现象;

3.2消防车通道畅通,净宽度及净空高度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

五、租赁场所交房标准

(一)除不可抗力以外,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自合同起租日开始,采购人租赁房屋内的水、电、照明、空调、电梯、通讯等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始终具备正常办公的条件。

(二)投标人保证租赁给采购人的物业建筑及设施设备状况良好,租赁期内,在非采购人人为损坏的前提下,投标人负有对采购人承租物业、影响采购人办公及进出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的义务。

(三)采购人有权使用房屋配套的公共设施。

(四)对投标人工作人员或雇佣人员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遭受的任何损失,除采购人有过错外,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人须履行国家规定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法定义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服务期限

1.履行合同的时间: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共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履行合同地点:以租赁房屋所在地为准。

3.履行合同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局属单位办公用房租赁服务,期限三年。

(二)结算方法:

1.付款人:****城市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半年支付一次。


五、服务标准:

满足服务要求


六、验收标准:

(一)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依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达到采购文件最低交付标准而进行的改造,由中标人承担费用且该费用包含在报价内。租赁物业达到交付标准且中标人向采购人移交后,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不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和公共设施以及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前提下,采购人可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并自行承担费用。采购人确需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的,在不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违反消防等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实施。需中标人、物业服务人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中标人应予以合理配合,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

2.采购人的装修不得影响租赁物业的安全及正常功能,亦不得对公用事业及配套设施造成破坏;非经中标方事先书面许可,采购人不得进行改建加层、或实施改变或影响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的其他装修行为。

3.租赁期间,因采购人的过错造成中标人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

4.租赁期内,如因中标方的责任或过错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或人身伤害,由中标方负责赔偿。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方提前收回租赁物业,中标方应按签订合同第一年租金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方还应补足。

2.中标方需保证租赁物无任何权属纠纷,如发生任何纠纷影响采购人使用租赁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方需向采购人支付签订合同第一年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方还应补足。

3.若租赁房屋出现主体结构问题影响采购人使用的,采购人有权限期要求中标方整改,中标方未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方需向采购人支付签订合同第一年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方还应补足。

(四)本项目采用租赁费用包干方式。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租赁服务所需的租金、税费以及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应由中标人承担的物业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改造、停车位等全部费用。除采购文件或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五)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六)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等。

(七)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九)中标方提供的租赁房屋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交付及使用条件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正常办公使用需求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影响程度要求减免相应租金;严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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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93/dkx60qABni4p5U9Xgyl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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