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遴选《乐东县尖峰镇凤田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耕地指标核减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乐东县尖峰镇凤田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耕地指标核减论证工作,现将公开遴选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乐东县尖峰镇凤田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耕地指标核减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拟核减地块现状实地调查
逐地块核实拟核减地块位置、面积、图斑号、地上附着物、土地实际利用现状,与项目备案入库成果数据比对,查清地块现状与新增耕地入库条件存在的差异,收集外业影像、现状记录等基础佐证资料。
(二)农户生产意愿调查
实地走访地块权属权利人、实际种植农户,重点调查农户生产意愿。核实农户是否有继续开展耕地种植的意愿,研判地块现状条件下能否开展常态化耕作种植,完整记录走访情况,作为论证重要依据。
(三)项目配套基础设施与水源条件核查测算
核查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现状,重点开展灌溉水源条件分析,对区域可用水量开展测算,评价现有水利、道路等配套设施能否满足耕地持续耕作生产需求,梳理基础设施存在的短板问题。
(四)整改复耕投入成本测算评估
针对拟核减地块,测算若实施整改复耕所需投入,主要包含工程设施改造、场地清表、土地流转、土方调配、土壤改良及恢复耕作种植等各项工作的预估投资,核算地块达到稳定耕地标准所需总体成本。
(五)开展耕地指标核减综合论证,编制论证报告
结合农户种植意愿、现有基础设施及水源保障条件、整改复耕预估投入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研判地块通过工程整改恢复为稳定新增耕地的现实可行性;充分论证地块是否满足新增耕地持续认定条件,形成是否应当开展耕地指标核减的结论,按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乐东县尖峰镇凤田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耕地指标核减论证报告》,成果满足主管部门审查、报送要求。
二、技术单位的选定标准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
(三)具备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含)及以上、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土地规划乙级(含)及以上等资质其中之一,其他能证明具备土地整治项目论证工作的材料。
(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并配备相应技术人员(需具有相应职称证书)。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在工作中要信守诚信服务及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在服务过程中获知甲方及相关部门的决策部署信息。
(二)我局将根据报名人报价情况、业绩情况等评审因素,按照综合评审法评审确定成交单位。
(三)项目为整体委托,成交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技术服务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赔偿相关损失,并不得再参加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项目的服务工作。
四、报价材料要求
项目论证报告编制费用控制价:21万元。
报价不得高于服务费控制价,报价下浮率须在0-20%之间,报价函中体现最终报价的具体金额。报价单位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报价函(加盖公章并密封)。
(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提供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含)及以上、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土地规划乙级(含)及以上等资质其中之一,其他能证明具备土地整治项目论证工作的材料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材料。
(九)报价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 “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材料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不限,由报价单位自拟。
(十)提交的材料需按以上顺序序号标明并整理装订成册(胶装)1套,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单位盖章,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9日(共3个工作日,时间8:00-12:00,15:00-18:00)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路****号****大楼****中心综合办公室(二层)。
七、评审方法及标准
由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会议对参加报名并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根据价格、业绩、服务等选定成交候选人,具体评分标准参照附件1:评分标准表。若报名单位或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少于3家,本次采购终止,重新发布采购公告。连续两次终止的,可按程序报批后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八、其他事项
***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乐东黎****中心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6098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评分标准表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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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955/gZ-40aABMqitpwL5f8g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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