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丰都县玻璃纤维产业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2508-500230-04-01-32128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丰都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丰都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丰都县玻璃纤维产业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丰都工业园区镇江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进场道路、输变电、****中心、食堂、 ****公寓、停车库、配套建设绿化、管网、地面铺装等基础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费约20292.96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24个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要求:
3.2.1.1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方)不得超过3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2.1.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成员分工等责任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2025年10月27日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到项目法人单位处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未及时领取相关资料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网丰都县(https://www.****.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丰都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水天坪大道与佛建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邹 老 师
电 话: 023-****5101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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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14/5TpvCZoB8JITibH48wt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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