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比选人)现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精品智慧慕课建设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非强制性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仅在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提及的相关部分参照执行,最终按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内控制度解释并管理。
一、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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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 (元) |
中选人数量(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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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精品智慧慕课建设项目采购 |
87000.00 |
1700.00 |
1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87000.00元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本次竞争性***网(永川区)(https://www.****.com) 上发布。
(二)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0日0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提交《文件领取登记表》(以上资料须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4****@****.com即视为报名成功。比选人在确认报名成功后将竞争性比选文件及相关附件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报名邮箱。只有报名成功的比选申请人能参加本次比选,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2.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比选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6年9月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比选人应在2026年9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网(永川区)(https://www.****.com)发布澄清或修改。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工作日。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中心****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永川区昌****楼),具体详见当日开标大屏。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11日北京时间14:00——14:30
(六)比选时间:2026年9月11日北京时间14:30
五、比选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比选保证金递交形式及要求:比选申请人从企业的账户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比选保证金账户。若比选截止时间延期,则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比选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比选保证金无效。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金额:1700.00元整(人民币)(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元整)
(1)
银行名称: 民生银行
银行账号: 9902001805898465
银行账户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2)
银行名称: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 0205010120010028826010529
银行账户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3)
银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
银行账号: 6228400477035265567
银行账户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比选保证金****中心****中心提交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选候选人。比选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选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中心****中心,****中心****中心在收到资料之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选候选人以外的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保证金。
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比选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中心****中心,****中心****中心在收到资料之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选候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专用账户****中心****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中心****中心。咨询电话:023-****6858
六、比选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比选活动。
(二)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
(三)本项目所有澄清文件(如果有)***网(永川区)(https://www.****.com)发布,请各比选申请人注意下载或到比选人处领取;无论比选申请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比选申请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比选截止时间递交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否则按无效比选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比选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比选申请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39****6156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111号
平台服务机构: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渝西分所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23-****6858
地 址:****道****号****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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