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的前期工作,现就南溪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此次报价仅作为后期开展采购技术服务相关工作的限价依据,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业主: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
(三)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各镇(街道)
(四)建设内容:升级改造完善南溪区入河排污口72处及其附属设施;整治排口DN300—DN600***网22公里;增设前端污水收集预处理设施120座;在线监测设施8套、视频监控40套、排口标识标牌60套、排污告示牌100套。
(五)建设工期:24个月,拟于2027年7月至2029年6月实施(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下达时间顺延)。
(六)投资规模:总投资9509.31万元,中央生态环境资金7132万元(约75%),地方配套资金2377.31万元(约25%)。
二、服务内容
承担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全过程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组织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核实排污口位置、数量、排放方式及水质水量特征。
(二)依据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规划及标准规范,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含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表、工程数量表、工程概算书等),设计深度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版)》要求。
(三)配合组织初步设计评审,并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配合做好与后续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技术衔接、现场服务及其他必要配合工作。
三、报价资质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配备满足本项目需要的给排水、结构、电气、概预算等专业设计人员。
(二)服务期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30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质量要求。设计文件须符合国家、四川省及行业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确保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审批)。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应为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差旅、会务、评审配合、税费等一切费用。
(二)报价应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国家、四川省现行相关规定,结合市场行情合理报价;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
(三)报价资料需包含: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工程设计市政工程、环境工程、水利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复印件等,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于 2026年9月23日18:00 时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报价材料(一式两份)或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宜****楼水气股,逾期送达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联系人:李国容;联系电话:147****5255;电子邮箱:58****@****.com;联系地址:四****街****号。
附件:关于南溪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服务的报价函
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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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150/RBAxvqABLRKCxEZfCwv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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