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抓紧开展老旧水库改造提升先期实施项目筛选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水办〔2026〕239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旧水库改造提升先期实施项目筛选工作的通知》(办运营函〔2026〕563号)精神,结合我县水库安全运行实际情况,我局目前拟开展渠县老旧水库改造提升先期实施项目专项评估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开展老旧水库改造提升是水利部结合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编制作出的重要部署,重点筛选1976年(含)以前建成的“头顶一盆水”土石坝水库,优先纳入防洪压力大、下游保护对象重要、老化风险突出的项目。我县多数水库建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建设标准偏低,经数十年运行,普遍存在设施老化、防洪标准不足等安全隐患。此次筛选申报的石罗子和小通2座水库是补齐我县水利工程短板、提升水库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服务名称
渠县老旧水库改造提升先期实施项目专项评估服务
(三)服务内容
编制渠县老旧水库改造提升先期实施项目专项评估报告(含地质勘察,详细水库名单详见附件1)。
(四)服务要求
1.开展基础资料收集梳理,收集项目区域概况、水库周边规划、工程设计、历次加固、安全鉴定、竣工验收等历史资料,支撑老旧水库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2.开展现场安全排查检查,重点核查下游保护对象、泄洪能力、大坝本体安全、梯级连溃风险等,结合踏勘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梳理工程风险隐患,建立隐患台账。
3.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按需开展地质勘探、土工试验、工程质量检测、隐患探测等技术工作,完成水库必要勘测,汇总分析水库工程现状、病害问题与风险条件。
4.按照《水利部运行管理司关于征求老旧水库改造提升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运管库函〔2026〕8号)技术要求开展分析评估,开展水库失事后果、设计洪水、洪水标准、抗洪能力、大坝安全复核等工作;安全评价涵盖工程质量、大坝运行管理、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与稳定性、渗流安全、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及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综合判定水库风险等级。评价过程中根据工程隐患补充地质勘探、土工试验、混凝土及金属结构检测,开展重大工程隐患专项探测。
5.在上述排查、分析评估基础上,编制“一库一策”评估报告,提出分类处置措施、防洪能力提升方案并完成投资匡算。
6.对照专家复核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一库一策”评估报告直至通过专家组审查,为后续老旧水库改造提升初步设计提供技术支撑。
(五)项目预算
按相应政府采购(中介超市选取)程序和需求,我局需掌握该技术服务市场价格,为申请财政资金提供依据。现邀请各相关单位对渠县老旧水库改造提升先期实施项目专项评估服务进行报价。
二、技术服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报价材料
(一)报价函;
(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
(五)企业征信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相关合同)。
以上报价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请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送达至渠县水务局,我局接受报价函及相关申请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9日17时。
四、询价时间
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3836
联系地址:达****街****号,****楼建管股。
附件:1.渠县老旧水库改造提升先期实施项目专项评估报告任务清单.doc
2.渠县老旧水库改造提升先期实施项目专项评估服务报价函.doc
渠县水务局
2026年9月3日
编辑:王尚,审核:徐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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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195/bgVRbKABLRKCxEZfKJK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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