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9月9日,西昌生态环境局共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决定。现将评价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4-2186957
通讯地址:西昌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原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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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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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沟河(迎宾大道段)防洪治理工 程 |
西昌市安宁镇 |
****中心 |
四川岷源科技有限公司 司 |
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沟河(迎宾大道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西昌市安宁镇,治理河道长627.19m,起于北沟河迎宾大道北沟河桥下游侧,止于柳家河迎宾大道西侧约50m处,新建堤防总长1256.97m,其中:右岸641.16m,左岸615.81m。项目总投资873.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5万元,占总投资的6.24%。 |
一、施工期 (一)加强施工期废气管理。针对施工扬尘设置施工围挡、洒水抑尘、***网全覆盖、运输车辆密闭、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开挖作业、减少施工作业面等。加强机械车辆维护管理、定期维护,使用合格燃油等。 (二)加强施工期废水管理。施工废水主要为工程区场地冲洗水、围堰施工废水,工程区场地冲洗废水经工程区场地内设置1座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围堰施工废水在围堰内采用自然沉淀法处理,经集水井沉淀后通过水泵向围堰外排水。该项目施工场地内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食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在施工场地内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迎宾大***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采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措施,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管理。剥离表土:集中堆放用于回填;施工弃土用于原河道堤后低洼区域及河道右岸附近场地低洼区回填。施工废料优先回收利用,不****城市建渣处理单位进行处理。沉淀池泥沙清掏晾晒后运至堤后低洼地回填;生活垃圾同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加强施工期生态管理。陆生生态保护措施:通过强化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积,优化施工设计;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水生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向河内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废水应经处理后回用,禁止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禁止捕猎等。 二、运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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