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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单位 |
名称: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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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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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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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经办人姓名:吴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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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
息烽县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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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息烽县永阳街道、养龙司镇、温泉镇、流长镇、石硐镇、九庄镇、鹿窝镇、西山镇共1个街道办和7个镇。项目经纬度位于东经106°27′至106°53′,北纬26°57′至27°19′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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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占地 面积(hm²) |
0.50 |
挖填土石方总量(m³) |
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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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评估 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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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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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网址:***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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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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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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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备案)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息烽县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单位:贵州三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 3.依法承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按照承诺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 4.依法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所在地县级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0元。 5.已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平台”。 6.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单位报备。 7.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8.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9.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定代表人(签字):蔡宁兴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息****中心 2026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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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 |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接受承诺。 接受单位:息烽县水务管理局 2026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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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除编号、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承诺内容”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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