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中化云龙120万吨/年粉状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装置品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化云龙120万吨/年粉状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装置品质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特色产业园区金所片区中化云龙有限公司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中化云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卓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 28986.5平方米,在中化云龙有限公司已有厂房和用地上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本次改扩建主要包括:3#生产线搬迁、扩建,并新建 1 座熟化库房;依托4#生产线的熟化库及成品堆棚进行产品熟化;1#-3#生产线由固定产品方案变为柔性生产制,每条生产线可实时切换生产4 种粉状改性磷石膏产品,并新增磷尾矿作为原辅料;2#生产线、3#生产线增设干雾抑尘装置;4#生产线取消电石渣破碎、烘干工序及 DA015 排气筒。工程内容包括生产区、辅料堆场、改性磷石膏熟化及成品堆场、熟化库房、生石灰筒仓、电石渣堆棚、给排水、供电、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339.01万元,环保投资106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合理布局细散建筑材料的堆存位置,露天存放应严密遮盖;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土石撒漏;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出现场前,应冲洗干净。
(二)废水: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安排初期雨水收集池池体修缮施工,避开雨季。
(三)噪声:设专人对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加强对施工场地噪声管理, 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场地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相应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建筑施工挖土方用于场地内回填,不产生废弃土石方;项目新建设施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对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单位运至建设管理部门指定的堆放点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设施收集分类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严禁乱丢乱放。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上料、下料、卸料、生石灰筒仓进料、电石渣破碎、烘干、物料混合、造粒、物料堆存、物料装卸、皮带输送、物料运输、蒸养釜及真空泵排气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1)有组织废气:
生产粉尘:4#生产线混合造粒机、圆盘造粒机以及 翻车机均设置集气罩,进入除尘洗涤塔处理后经 16.6米的排气筒(DA013)排放,蒸汽以及蒸养时产生的颗粒物将从蒸养釜及其配套的真空泵排口排出,该部分废气经风机引入尾气洗涤塔处理后与处理后的造粒及卸料废气一起经 16.6米 的排气筒(DA013)排放;1#生产线上料粉尘和混合工序下料产生的粉尘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同生石灰筒仓进料产生的粉尘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16)排放;2#生产线上料粉尘、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粗料电石渣破碎产生的粉 尘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同生石灰筒仓进料产生的粉尘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米高排气筒(DA017)排放;3#生产线上料粉尘和混合工序下料产生的粉尘经各自的集气罩同生石灰筒仓进料产生的粉尘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 高排气筒(DA018)排放。
(2)无组织废气:原料堆棚、熟化及成品堆棚除设置进出口外,其他三面均为封闭厂房;皮带输送机及配料系统均为封闭设备,皮带通廊均采用彩钢瓦进行封闭;生产厂房均为封闭厂房,仅在厂房一侧留有出入口,且对装载机喂料斗三面、顶部封闭;各生产厂房设干雾抑尘装置;整套双轴搅拌机设备机身为封闭式,进出料口连接皮带输送系统;所有皮带运输、计量系统设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运输车辆加盖 篷布遮盖。
(二)废水: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本次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 19923-2024)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磷酸工段,不外排。
(三)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装载机、送料皮带机、双轴搅拌机等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距离衰 减降噪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
(四)地下水、土壤环境:1#、2#、3#、4#生产线的生产厂房均按照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9-2020)Ⅱ类场防渗技术要求进行建设;熟化库房新增防渗措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Ⅱ类场的标准进行防渗;建设单位已在厂区设置5口地下水监测井,对项目区已设置的地下水监测井水质进行定期监测。
(五)固体废弃物:不合格产品直接返回到生产工序利用; 废弃包装袋收集后统一外售;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除尘废布袋全部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已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的云南圣邦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 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六)环境风险:依托厂区已建的1座容积为2300立方米的事故池;生产厂区内严格控制火源、进入易燃易爆区域车辆安装阻火器;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备案;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加强日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中化云龙120万吨/年粉状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装置品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871-****2750
通讯地址:****路****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568/OkszzaABni4p5U9XpyRQ.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