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内容:
异议答复:
| 异议答复 | 加盖注册会计师个人印章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视为符合招标文件“注册会计师的有效执业专用章”要求: 1.该印章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本人所有,并由其本人亲自加盖; 2该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且在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为便于评标委员会核验,投标人在提交财务审计报告中,加盖注册会计师个人印章(非执业专用章)的,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该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该注册会计师与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上述材料作为财务审计报告的组成部分,与审计报告一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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