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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提升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广场提升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1407003401018339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广场提升项目(EPC)已由隆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隆发改发[2026]14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隆子县文化和旅游局(隆子县文物局),建设资金来源及投资比例旅游名县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子县扎日镇。 2.2建设规模:新建舞台设备用房 32.04 ㎡、舞台景墙改造 12.50m、舞台地面改造 142.18 ㎡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工字铺混凝土压印地面 4900.00 ㎡、碎拼混凝土压印地面 3925.00 ㎡、电气工程 1009.00m 等);林卡建设点的附属工程:包括廊架 3 个、1.5 米宽栈道 601.90 ㎡、木平台栏杆 783.00m、隔离栏杆 285.00m、电气工程 533.00m 等附属设施设备。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EPC项目,包含项目的设计、报批报建,材料设备采购与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设计服务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设计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 施工总承包:投标人应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的所有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以及工程建设总体策划及工程建设实施组织全过程管理。 2.5计划工期:8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各专项验收,并一次交验合格。 2.7设计质量标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承包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企业(设计、施工单位均不得超过 1 家) (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进行配合。 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的职责和分工。 (3)本项目只接受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18日23时00分至2026年09月28日23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http://****.gov.cn)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09月18日23时00分至2026年09月28日23时00分,***网(http://****.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11时00分,地点:****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网》上发布。 八.其他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8.2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必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网上招投标系统: (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8.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8.4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ov.cn,根据开标流程按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5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行项目建设资金共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具体以签订《共管协议》内容为准。*8.6中***网站、西藏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监测预警系统开 设账号,并按照项目实际形象进度及时填报产值,***网站按季度填报 (网址https://****.gov.cn,1月1-8号、4月1-8号、7月1-8号、10月1-8号填报 ),西藏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监测预警系统按月填报(网址https://****.cn:8011/,每月的最后三天填报)。项目实施期间未如实填报建筑业产值的视作违约,具体违约条款在施工合同中进行约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子县文化和旅游局(隆子县文物局) 地 址:山南市隆子县 联 系 人:贡步仁青 联 系 电 话:180****8308 招标代理机构:山南韵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苑 联 系 人:王帅 联 系 电 话:173****6561 监 督 单 位:****城乡建设局 监 督 电 话:0893-***2975 山南韵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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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63/SA7es6ABLRKCxEZffPr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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