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2026年通村公路完善工程(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3900;收款单位:****中心(延****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志丹县2026年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已由延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关于下达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以奖代补”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延市公发〔2025〕146号)批准建设,实施方案改善审查已由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志丹县2026年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实施方案概算审查的意见》(志审批投资概审函【2026】25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县级配套资金解决。项目业主****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志丹县永宁镇、保安镇、杏河镇。
2.2项目概况:对沙河路、前东路、孟杏路部分路段进行完善处治,路线总长度24.5km,共17.47km,包括路肩硬化11950m、三角形边沟11120m、梯形排水沟10m,DN400HDPE波纹管18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9m。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4预算总投资:361.2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17.28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本项目共设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注:1.新建、改建工程需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交工时间为准。2.公路养护工程项目:(1)2024年12月31日前实施的,已上传至“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以下简称“模块”),提供“模块”***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交工时间为准;未上传至“模块”的,提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交)工验收证明及建设单位出具的未上传至“模块”原因的说明。(2)2025年1月1日(含)及以后实施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提供“模块”***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交工时间为准。)。
3.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或投标人提供的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承诺书(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投标人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记录不良行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8日,使用CA***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9时00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心****中心开标3室。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电子投标文件未在限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发布。
8.其他
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大厦,联系人:王树海,联系电话:156****543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心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保安镇二道街
联系人:王红红
电 话:152****840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大厦
联系人:王树海
电 话:156****5432
监督单位:延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911-***5016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有的复印件均指原件的彩色影印件;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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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65/PUvb0KABni4p5U9X3p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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