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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姜驿乡精品蓝莓种植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4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云南 - 楚雄州 - 元谋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元谋县姜驿乡精品蓝莓种植项目
省份/直辖市 云南 所属地区 楚雄州 - 元谋县
采购单位 姜驿乡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方式 廖加明 159****7601
代理机构 元谋志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元谋县姜驿乡精品蓝莓种植项目(一期)已由元谋县财政局/元谋县农业农村局文件《元谋县财政局/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农〔2026〕2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元谋县姜驿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元谋志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元谋县姜驿乡精品蓝莓种植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地点:元谋县姜****新村****新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土地清表及粗平工程、标准化蓝莓种植大棚建设工程、园区道路建设工棚300亩;****路****平方米;全园排水基础447.4亩;土地精平298268平方米;棚内起垄排水沟39000米。

项目计划总投资:9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844.2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830.7万元,工程设计费13.5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5.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技术施工图纸编制并通过审查(含土地整治原始面积测量及成果图编制、土地整治设计平面布置图及成果图编制等)和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服务,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方案变更编制;配合甲方报批、专家咨询、协调工作、资料收集、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须派驻项目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后的技术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整编提交各阶段施工资料,配合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含土地整治后的面积测量及成果图编制)资料归档等。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本项目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执行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

2.6.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省、州(市)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执行施工质量终身责任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机构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机构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省外企业:按照《****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1.3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的要求,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后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1 年的新公司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只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3.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网”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3.3.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网”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3.3.4投标人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公司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不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查询的,可提供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线上查询,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只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3.5诉讼及仲裁: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若涉及仲裁或诉讼案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3.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设计和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设计和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中标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4 业绩要求

3.4.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承担过1项已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完工验收证明。

3.4.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承担过1项已完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水利水电工程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完工验收证明。

3.5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5.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中级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由社保部门书面***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5.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在职人员),提供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5.4本项目拟配备项目其他管理人员:

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劳动合同和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6其他要求

3.6.1相关承诺书及说明格式若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无规定格式的格式自拟。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09月30日23时59分,***网(网址:http://****.gov.cn)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中心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网https://****.gov.cn)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2.1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2.1.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网https://****.gov.cn)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2.1.2***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2.1.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2.1.4***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网https://****.gov.cn)选择“楚雄州”,从“办事指南”处下载《***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进行学习。

5.2.1.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2.1.6***网上开标未尽事宜,***网https://****.gov.cn)选择“楚雄州”,参照“管理制度-本级交易管理制度”内的相关规定执行。

6.异议(质疑)及投诉

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的异议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为前提,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才能进行投诉。

6.3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异议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

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使用 CA ***平台(云南省)***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平台(云南省)***网“交易监督” 模块进行提交。

6.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对线上异议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对通过线下纸质方式进行异议及投诉的,按纸质方式进行受理答复。

同一内容同时进行线上异议及投诉和提交纸质进行异议及投诉的,以线上答复为主,通过在线答复后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就同一内容同时通过两个模块提交异议及投诉的,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只通过“投标人”模块进行受理答复,在“交易监督”模块作简要告知。

6.5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云南省)***网(网址:https://****.gov.cn)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公开发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消息。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谋县姜驿乡人民政府

地 址:****街****号

联 系 人:廖加明

电 话:159****7601

招标代理机构:元谋志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胜利街(****苑商铺)

联系人:杨晓丽、文朝露、高敏

电 话:158****1771191****2001133****7411

项目负责人:高敏

电 话:133****7411

行政监督部门: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闻国武

电 话:0878-***1779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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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676/mxJ5zaABLRKCxEZfYcr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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