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乡村农业试验站配套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乡村农业试验站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已由 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岳发改[2026]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岳普湖县水管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常态化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岳普湖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单位为 新疆禧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岳普湖县门加克勒克(1)村 ;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拆除老沟渠461米、****路****㎡,新建防渗渠958米、新建排水土渠7386米,新建硬化混凝土生产道路总计4141㎡(其中:3米宽909㎡、4米宽2092㎡、5米宽1140㎡),地埋式一体化配电系统1套,对原有的沉砂池及泵房进行提升改造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标段:本项目拆除老沟渠461米、****路****㎡,新建防渗渠958米、新建排水土渠7386米,新建硬化混凝土生产道路总计4141㎡(其中:3米宽909㎡、4米宽2092㎡、5米宽1140㎡),地埋式一体化配电系统1套,对原有的沉砂池及泵房进行提升改造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等。(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4 最高控制价:
施工标段: 5486080.35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250000 元(含暂列 250000元,暂估价 / 元及其他项 /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 40 日历天(以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施工标段: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水利水电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水利水电(或水利)中级及以上 职称,近5年内(2021年10月11日 至 2026年10月11日 )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本招标项目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各投标人对填报的信用信息以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3)本项目限***平台”重点关注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htt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根据****中心《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欠薪源头预防和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合法报酬权益。投标人可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 1 个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期需在招标活动时效范围内,将原件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本项目施工单位需提供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拖 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联系方式为:
①单位名称: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喀什市多来提巴格路 28 号,联系人:陈阳,联系电话 0998-***1025。
②单位名称: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王根,联系电话:0998-***5256,地址:岳****路****号。
(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9月9日10时至 2026年10月11日 2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网(http://****.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1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http://****.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网***网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2日10时30分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公告内容
异议与投诉提出方式及渠道: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受理单位:岳普湖县水管总站,0998-***2295;投诉受理单位:岳普湖县水利局,0998-***827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岳普湖县水管总站
地 址: ****道****号院
邮 编: 844400
联系人: 依力夏提·艾尼瓦尔
电 话: 0998-***2295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禧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道总****大厦
邮 编: 844000
联系人: 常峻源
电子邮箱: 56****@****.com
电 话: 135****7635
传 真: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 岳普湖县水利局
联 系 电 话:0998-***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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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72/wZO9e6ABMqitpwL5vCW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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