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金属结构设备、管道及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五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批)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施工第五标--施工第九标)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网(http://****.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l1****@****.com
邮寄地址:陕西****路****号金花新都汇C座12层01室
邮编:710032(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4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志胜
电话:151****4111
电子邮箱:l1****@****.com
地址:陕西****路****号金花新都汇C座12层01室
招标人:****中心
联系人:王剑
电话:180****1076
九、发布媒介
本***网(http://****.gov.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发布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9月21日
附件:
五原县塔尔湖镇和新公中镇旭日村等4个村5.4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八标段工程量清单(草案).xlsx
五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批)五、六、七、八、九标段预公示文件(草案).pdf
五原县塔尔湖镇和新公中镇旭日村等4个村5.4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六标段工程量清单(草案).xlsx
五原县塔尔湖镇和新公中镇旭日村等4个村5.4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五标段工程量清单(草案).xlsx
五原县隆兴昌镇新福村0.78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九标段(草案).xlsx
五原县塔尔湖镇和新公中镇旭日村等4个村5.4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七标段工程量清单(草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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