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国道如东段一期工程跟踪审计项目(G228RDYQ-GZS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28国道如东段一期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39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如东县交通运输局。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228国道如东段一期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自328国道与洋沙线交叉处,向南下穿海洋铁路,经丰利镇区东,止于与355省道交叉处,路线全长15.59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全线设置中小桥梁23座、总长807.84米。概算约15.2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1亿元。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共设1个标段,即G228RDYQ-GZ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228国道如东段一期工程的跟踪审计是对本项目概算范围内全部工程(含竣工后尾留工程)的工程造价审计、财务审计、征地拆迁审计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包括对项目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含征地拆迁)等进行全面的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含结算审核、竣工决算报告编制、项目资金进度款拨付等情况审核)。本次对上述工程范围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对中央、省、市、县(区、市)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及项目资金进度款拨付情况等进行财务审计。
审计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审核(主要是建安投资和设备投资部分),出具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包括工程变更及发生的索赔、补偿等费用的审核汇总、材料价格调差复核、计量支付审核、审核工程结算、指导参建单位编制与整理工程变更及发生的索赔、补偿资料等。
项目设计变更审计,主要包括: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客观性是否真实存在,对设计变更前后的相应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新增单价构成分析、投资变化对照清单和分项概、预算文件等分别进行对比分析,并提出书面审计建议。
项目工程结算审计,主要包括:工程价款是否执行计量支付,工程量清单及材料调差是否真实、准确;工程结算是否符合合同相关条款,手续是否完善;有无因设计失误、监理不到位等情况造成浪费、质量隐患等。
(2)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进行审计,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①征用、占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相关规费是否按规定足额、及时交纳;拆迁是否符合有关各方会议纪要的精神,确认手续是否完备,拆迁工作的实施程序是否合规;
②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落实及相关手续、耕地林地保护政策的落实;
③征地拆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征地拆迁总费用的真实性;征地拆迁补助经费使用是否真实、合理,征地拆迁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等;
④征地拆迁数量是否真实、准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执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项目征地拆迁实际完成投资进行核定;
⑤审计深度要求至具体每一拆迁户及类型;
⑥相关结算费用审核。
(3)项目资金监管及会计核算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转移、滞留、挪用和损失浪费情况,项目资金(分中央投资、省投资、市县投资)当年及累计到位、支付及结存情况;是否按分项目独立会计核算,建设成本是否按概算口径和有关制度规定正确归集,省补资金拨付是否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支出是否合法、合规,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正确等。
(4)审计设备投资费用(如有);设备采购合同执行、设备现场盘点。
(5)审核项目合同,出具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总表,主要包括:施工、监理等经济合同的订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一致,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6)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建设内容变更等事项是否按规定程序获批;有无概算外项目、自行扩大投资计划和提高标准等行为。
(7)对建设项目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根据工作需要及委托人的要求出具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跟踪审计阶段性审计报告。
(8)政府部门审计时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9)对设计、监理费用增减以及索赔进行审核。
(10)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并出具竣工决算报告。
(11)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工作,提出项目管理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及委托人的要求,不定期对项目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疑问进行解答),并对项目的合同履行开展综合检查。
(12)根据工作需要及委托人的要求,负责组织召开审计情况交流沟通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及委托人的要求参加相关专题会议。
(13)按照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规定,每月对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核查。
(14)根据工作需要及委托人的要求,及时报送审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意见。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主要包括:历次跟踪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如未纠正或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应当进一步提出审计意见并督促及时纠正。
(15)对审计提出问题应给予相应的整改指导,相应内容纳入履约考核。
(16)对本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审查。
(17)《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的通知》厅财字〔2013〕300号规定的审计内容。
(18)根据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具专项报告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19)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结束止。受托人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及委托人的需要进行审计,工程实施期间需要入驻现场配合工作,具体入驻人员要求(驻场人员不少于1人,每月不少于22天,且不得随意更换)及时间由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委托人根据需要提出审计人员到现场的工作要求须24小时内响应;过程变更、索赔、补偿等审核在接到相关资料2周内出具审核意见;在交工验收后45天内出具结算审核意见;竣工验收前30天内完成竣工决算咨询报告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为非法人组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成时间为准)承担并完成过概算不少于9亿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跟踪审计项目。
注:跟踪审计项目须包含“工程造价审计(或审核)”的工作内容,仅有“财务审计”工作内容的不得作为投标人业绩及人员业绩,下同。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交通运输工程,类别:公路工程)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已完成的概算不少于9亿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跟踪审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2026年3月-2026年5月或2026年4月-2026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以服务类单位为准,下同)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其他要求:
(1)驻场人员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驻场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不少于1人,具有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驻场人员在投标单位2026年3月-2026年5月或2026年4月-2026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注:人员以投标报表中明确的人员为准,因投标报表中不能选择“驻场人员”职务,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主要人员表”中明确人员的姓名并分别标注“驻场人员”。)
(2)特别说明:除提供投标报表外,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如造价师注册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职称证书等);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相对应的造价咨询报告(或审计报告或审核报告)原件扫描件,人员业绩相对应的造价咨询报告(或审计报告或审核报告)中应体现出人员的姓名及职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涉及到评标办法加分的,相关内容不予加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为非法人组织);造价咨询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承担本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个。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其他说明:228国道如东段一期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平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平台、***平台、***平台、***网站、***网发布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路****号(****中心****楼、13、****楼)
电 话:0513-****3700
传 真:0513-****3777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路****号
联 系 人:陆於峰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大厦
邮政编码:226001
联 系 人:张贤玉(项目负责人)、王普瑞
联系电话:0513-****6010、180****6113
电子邮箱:56****@****.com
9.其他
9.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9.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30时。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7日10:30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203-396-279,会议名称为228国道如东段一期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开标会;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腾讯会议室已设置不允许成员在主持人进会前加入会议,各投标人代表可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加入会议,不得提前。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宣布第二信封预计解密时间,第二信封无需投标人进行解密,由招标人在宣布第一信封评审结果后直接解密。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3已预约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101。
9.5投标人更新的企业备案信息,在备案***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从业企业需要在投标中使用的信息请提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从业企业的资料更新原因而推迟开标时间。
9.6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提供的上述截图不能有效证明的,将不予认可。***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9.7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101。
9.8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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