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提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江苏汉之源水****城市供水提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城乡结合部。
(2)工程总投资:约9931.40万元。
(3)工程建设内容:****小区(含城中村)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及二次供水泵房和供水设施设备提标改造等。
(4)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设计文件。
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技术文件、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编制,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财审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的必要的所有技术咨询和服务,并提交相应的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WORD、EXCEL、CAD、PDF版本等电子版)。
(5)设计周期:
①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②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技术标准和要求。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申请人业绩的要求:自2016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单项工程总投资5000***网工程设计业绩(金额以批复文件上的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原件扫描件为准,三者须同时具备。
备注:提供的业绩合同若为联合体合同时,投标人必须为业绩合同牵头人。
(4)信誉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5)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603401880001453750028409;
开户名:****中心;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同银行保函要求;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同银行保函要求;
****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6年9月23日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s://49.77.204.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本工程开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中心。
8.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人地址:丰县老水利局院内
联系人:毕志强 电 话:0516-****3656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路****号
项目负责人:史兆鹏
联系人:史兆鹏、郝倩 电 话:0516-****2297
11.监督部门:丰县水务局 电 话:0516-****7239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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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79/CZoNr6ABMqitpwL52Fz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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