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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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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项目(项目名称) ****中心项目监理(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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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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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12841886000073002001(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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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中心项目已经由泰州市姜堰区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中心项目泰姜数投备[2025]8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龙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中心项目监理的进行公开招标。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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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标段名称: ****中心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 泰州****路****号
2.3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生物制药厂房一、生物制药厂房三、生物制药厂房五、仓库一,其建筑面积40922.4㎡。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73343.59平方米,建筑面积99986.64平方米,建设生产性用房、非生产性用房及辅助用房、道路、绿化、管网、水电等配套设施等。
2.6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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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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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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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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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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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12841886000073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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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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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含设计阶段)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施工结束、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阶段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管理和全面组织与协调,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履行工程监理安全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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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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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工期:737日历天 |
|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
|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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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在监工程;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注:无在监工程是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从变更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满6个月)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投标项目总监2021年3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不包括单独装修工程监理、单独改造工程监理、单独装修改造工程监理、单独维修改造加固工程监理;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该业绩的监理单位,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该业绩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视为该业绩中监理的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条。
?3.4.2其他: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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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审查办法 |
| 资格后审 |
| 5.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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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是否评定分离: 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7.5分 |
| 监理方案:/分 |
| 项目监理机构:6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分 |
| 类似工程业绩:4分 |
| 奖项:1.5分 |
| 其他:1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 中随机抽取一种。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
|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
|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1)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87.5分 |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 分,每高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说明:扣减0.1?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 |
| 2.2.3(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
|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3)篇幅要求: |
|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分。 |
|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页,每超过1页的,扣/分。 |
| (说明:监理方案一般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质量控制方案(≤5分) |
/ |
不超过/页 |
/分 |
| □进度控制方案(≤5分) |
/ |
不超过/页 |
/分 |
| □投资控制方案(≤4分) |
/ |
不超过/页 |
/分 |
| □安全控制方案(≤4分) |
/ |
不超过/页 |
/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4分) |
/ |
不超过/页 |
/分 |
| □其他(≤2分): |
/ |
不超过/页 |
/分 |
|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
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 |
6分 |
| (2)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满12年以上(含)的得2分,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满8年以上(含)的得1分 ;{注:以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上的签发日期为准,如果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上没有签发日期的则以证书上的批准日期为准。如果投标人未提供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则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 |
| (3) 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的得1.5分; |
| (4)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的得1.5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分 |
| (可以结合项目需要,对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所学专业、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
2.2.3
(4)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
/ |
/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满分,缺少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相应扣分,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 |
| 说明: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需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的配置要求,并详细规定扣分标准。) |
2.2.3
(5) |
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项目总监2021年3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不包括单独装修工程监理、单独改造工程监理、单独装修改造工程监理、单独维修改造加固工程监理;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该业绩的监理单位,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该业绩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视为该业绩中监理的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
4 分 |
|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条。 |
| 说明: |
| (1)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与资格条件业绩为同一项目,该业绩不予以计分。 |
| (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
| (3)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2.2.3
(6) |
奖项 |
对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 |
1.5分 |
| 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 分;省优最高加1分;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最高加 1.5 分。所有奖项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
|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
2.2.3
(7) |
信用评价分数 |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综合评价总得分×信用评价分/100 |
1分 |
| 企业综合评价总得分执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24】153号)文件。 |
|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评价总得分”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评价总得分”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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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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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23日17时30分至2026年03月30日17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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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
|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
|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
| 8.其他要求 |
| /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9.1***网、***平台、***平台上发布。 |
|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10.1招标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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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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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龙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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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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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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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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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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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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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路****号华业园5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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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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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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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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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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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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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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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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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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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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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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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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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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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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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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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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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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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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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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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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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相关部门 |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姜堰区数据局 |
| 联系电话:0523-****8293 |
| 10.3异议渠道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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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79/KoUEGp0BmIDcyXYM76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