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城****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弃土场复垦及堤防安全数智建养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盐城市境内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淮阜交界(河道桩号66+200),东至扁担港(河道桩号162+300),总长96km。工程涉及我市阜宁、滨海、射阳三县和省淮海农场,主要实施干河主体工程和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其中,干河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扩挖深泓96km,加高加固堤防;改扩建淮阜枢纽、滨海枢纽、海口枢纽3座枢纽工程;新改建淮阜枢纽交通桥、卢蒲大桥、羊莆大桥、204国道桥、黄海高架桥等5座桥梁;新改扩建19座穿堤建筑物。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建设内容为:疏浚滨海、****道****条、295km,拆改建沿线建筑物142座。工程等别为Ⅰ等,规模大(Ⅰ)型。淮河入海水道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
2.3招标范围: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并进一步提高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建设与管理的科技水平,针对工程建设与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重难点问题,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二期工程河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管理等环节,拟开展弃土场复垦及堤防安全数智建养关键技术研究工作。项目设置3个课题(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如下:
课题1:弃土场复垦及农田质量安全保障关键技术
课题2:基于AI的堤防工程变形与渗漏数智监测关键技术
课题3:智慧化生态护坡管养及长效安全-生态功能协同提升关键技术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研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应用指导,以及后期成果报验等工作。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730日历天,所有研究内容须在两年内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研究成果在通过专家评审后一至两年内完成结题验收。课题1须在2027年12月前形成初步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以指导工程建设。服务周期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6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水利工程项目的科学研究业绩【业绩(须为中国大陆境内业绩,下同)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科研项目合同或立项证明;②验收材料或成果认定证明,如果上述资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资料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未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有正高级(含教授、研究员)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②担任过水利工程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科研项目合同或立项证明;②验收材料或成果认定证明,如果上述资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资料证明】。
(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平台(***网—“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7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网一“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一投标单位一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512-****8503,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客服电话:400****101,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招标公告中没有任何要求的评审因素在下表的评审标准中可以直接打“/”便于评委直接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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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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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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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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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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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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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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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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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会保险 |
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需明显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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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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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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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58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K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A—0.6、0.62、0.65(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K—B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0.95;0.96;0.97,开标现场抽取;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7.5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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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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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商务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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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位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牵头或独立承担过水利工程研究项目,且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注:业绩(须为中国大陆境内业绩,下同)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科研项目合同或立项证明;②验收材料或成果认定证明,如果上述资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资料证明,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提供牵头方业绩的须提供明确分工的协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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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获奖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以来独立或牵头承担的水利工程研究项目获奖: 获得地市级科技一等奖(不含各级学会或协会社会力量奖),每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获得省或自治区科技一等奖或教育部科技一等奖(不含各级学会或协会社会力量奖),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本项最多得4分。 注: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提供牵头方业绩的须提供明确分工的协议。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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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资源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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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人员配置 |
(1)项目负责人:具有长江学者称号或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得3分,最多得3分。获得政府类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须排名前三位),得2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2)课题负责人:具有青年长江学者及以上称号或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及以上基金项目资助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资助,每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3)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配备6名及以上水利工程等相关研究领域副教授、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其中,教授、研究员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少于2名),得3分。每缺一名扣1分,扣完为止。若教授、研究员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人数不足2人,本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其他相关荣誉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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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服务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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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体技术方案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阐述,要求对本项目的要求、意义理解具有一定深度,研究目的性强,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明确,与工程实际切合度高且合理可行,得20分,有缺陷扣0.1~6分,无表述不得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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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及研究方法、对策 |
投标人对项目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把握准确,提出的研究方法、对策合理可行,得16分,有缺陷扣0.1~4.8分,无表述不得分。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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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预期成果及承诺 |
(1)投标人的研究成果思路符合预期要求,可以为工程实施提供参考,得1分,有缺陷扣0.1~0.3分,无表述不得分。 (2)承诺发表论文、申报专利、标准、工法、软件著作权、人才培养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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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施进度计划安排 |
研究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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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研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0.6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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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协调配合措施 |
与业主、施工、设计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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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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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得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29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在29分的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至0分; 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在29分的基础上加0.5分,最多计算至-2%(含); 3.偏差率低于-2%以上的,0%~-2%区段按2款计分,-2%以上的区段每低1%在30分的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30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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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5-****6404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网(http://****.gov.cn)、***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中心
地址:****路****号
联系人:费玲玲
联系电话:0515-****62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叶静宜
地址:****路****号****大厦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江河、孙贺然、沙雷、刘赛
电话:025-****5963、157****7396
邮箱:s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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