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26-2028***网监测设施维护项目SQ2026-LWWH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宿迁市2026-2028***网监测设施维护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对宿迁市2026-2028***网监测设施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宿迁市
2.1.2建设内容:本招标项目为宿迁市2026-2028***网监测设施维护项目,共设2个标段,即SQ2026-LWWH1标段、SQ2026-LWWH2标段。
2.1.3服务期:2年。
2.2招标范围
(1)SQ2026-LWWH1标段:沭阳县和泗阳县域范围内普通国省道沿线、服务区、工区、***网监测设施及系统的运维服务(包括日常巡检、设施设备维保、系统运维及运营服务等)、应急保障和抢修、以及驻场服务等。
(2)SQ2026-LWWH2标段:泗洪县和市区范围内普通国省道沿线、服务区、工区、***网监测设施及系统的运维服务(包括日常巡检、设施设备维保、系统运维及运营服务等)、应急保障和抢修、以及驻场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下述任一项业绩:①***网运行监测系统施工项目或维护项目;②数字公路施工项目或维护项目;③智慧公路施工项目或维护项目;④交通量调查站点施工项目或维护项目。
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的项目名称或工程简介处描述清楚项目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2***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项目负责人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下述任一项业绩中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①***网运行监测系统施工项目或维护项目;②数字公路施工项目或维护项目;③智慧公路施工项目或维护项目;④交通量调查站点施工项目或维护项目。
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简介处描述清楚项目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2***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2个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社保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保险缴费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最近1个月(2026年5月或2026年6月)。
3.2资格审查资料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内容一致。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平台”***网站***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工作大纲采用暗标评审。工作大纲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提示性标记、文字、徽标、人员名称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6投标人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第一,优先推选其为SQ2026-LWWH1标段的第一候选人,且在其余标段中不再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标结果。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平台、***平台、****中心、***网站、***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主体
招标人:****中心
地址:****路****号
联系人:徐科
电话:0527-****5182
招标代理: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项目负责人:黄皇
项目联系人:黄皇、卢芬
电话:158****5295、157****1944
电子邮箱:sq****@****.com
7.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地址:****路****号,联系电话:0527-****5162。
8.其它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评审标准内容简述如下: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对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计算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对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计算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将商务和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出投标人综合得分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工作大纲:32分,资信业绩:28分,其他因素-业绩:24分,其他因素-履约信誉:6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
8.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平台。具体程序如下:
(1)***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平台(http://****.gov.cn)经CA登录后,***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招标文件***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网上预约的,不影响本项目的投标,***网上预约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采用多种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支票、电汇、银行转账、网银支付等)方式缴纳的,***平台经CA登录后,进行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操作;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可以不进行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操作。如需申领CA锁,***平台-“办事指南”-“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招标文件预约时间即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17:00至2026年7月7日9:30。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7日10:30。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8)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中心开标二室B厅(****路****号****楼)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9.异议、投诉渠道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9.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平台”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平台。
9.4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79/uRK7z54Bni4p5U9XbLXF.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