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高庄户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高庄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尔王庄镇高庄户村原庄址390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312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6年10月15日至2031年10月14日,不满5年按5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交纳竞价保证金312000元,村委会收取文书费500元/份,文书费不退。 2、竞价方式采用正向竞价,竞价阶梯1000元,最高价者为竞价成功方。竞价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结算价款。 3、签约前,承包方必须缴纳秸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5000元、水电设施保证金5000元。承包方还需交纳履约保证金150000元(不计利息)。 4、承包方种植农作物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所使用的农药包装、肥料包装、地膜等废弃物必须回收,不许丢弃在地里,应集中放置到村委会指定地点。在承包期内,每发生一次燃烧秸杆、荒草事件,扣除2000元保证金,发现环境污染一次扣除2000元秸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保证金不足5000元时由承包方在10日内补齐,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承包方补齐保证金后至承包期满,未在所承包地内发生焚烧和环境污染事件,则退回5000元秸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 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使用水泵、电机、变压器、截渗水渠等电气设备或水力设施时,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如承包方未进行维修或赔偿,此水电设施保证金不退,并追究承包方的法律责任。承包期满后,发包方对各种电器设备和水力设施检验合格,则退回5000元水电设施保证金。 6、承包费一年一交,于每年10月1日前交清当年承包费。如果承包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或中途退包,则此履约保证金转为罚款,用于补偿发包方各项损失,发包方有权另行发包。如果承包方未违约,发包方在收取最后一年承包费时此履约保证金转为结算价款。 7、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提供现有电源使用,不提供泵站使用。国家给予的各项补贴资金归承包方。 8、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内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均与发包方无关。如因管道等工程施工可能影响到承包方的耕种或收成,与发包方无关。 9、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被政府部门依法征收、占用(如电力、公路、高铁、水利、燃气、电信等部门、公司)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照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及区镇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剩余土地面积承包方按原合同条款可继续承包并签订亩数变更协议或终止原合同。 10、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为提高所承包的土地生产能力而进行改建,应征得发包方同意,并将方案报经镇、区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如承包方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而进行设施改建,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并转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1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内如遇相关部门人员(如电力、公路、高铁、水利、燃气、电信等部门、公司)进入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现场施工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在施工过程中如对承包方的地上物造成损失按相关标准补偿。如承包方不同意相关部门施工人员进入所承包的地内进行施工,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如村里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造成承包方经济损失,不予补偿。 1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在所承包的地内搞设施农业和建筑房屋等项目。如违反此项规定,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1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影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的验收,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生工程整改,造成各种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如不配合,合同自动解除。 14、承包期满,承包方的构筑物限期在10日内自行拆除。承包方未清除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15、承包亩数以实际挂牌亩数为准,参加竞拍视为同意该条款。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全面完成现场实地查看,充分了解该标的资产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或提出任何抗辩。 16、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发包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即视为认可。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 | ||
| 转出用途 | 种植粮食作物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12000.00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00元/年 | ||
| 挂牌期 | 5个工作日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203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塔支行(联行号105110039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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