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26年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农田残膜回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来源 | ***平台 | ||
| 内容 |
2026年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农田残膜回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384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年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农田残膜回收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843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区级补贴资金14.840868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辖区内5300.31亩农田残膜回收,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2.服务地点: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辖区内的农田。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农田残膜回收项目,标段内容: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辖区内5300.31亩农田残膜回收,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底。 2.5质量要求:符合市、区、镇三级农田残膜回收工作考核验收标准。经各级管理部门验收,服务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2026年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农田残膜回收项目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度至开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30日16时00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报名单位关注本项目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和受权人身份证、受权人近3个月任意1个月份***平台(www.****.com)关注该项目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扫描以PDF格式发送至tj****@****.com,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办理事宜”,并致电招标代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13时30分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街****号****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街****号****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 联 系 人:张金鑫 电 话:022-****91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路****号****楼四层南4013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22-****1620 电子邮件:__****@****.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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