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大钟庄镇/南王庄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南王庄村集体经济组织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南王庄村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南王庄村80.9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7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南王庄村现有村集体机动地80.9亩,地块名称:南王庄村老庄地四至:东至蓟运河边,西至老庄前后坑生产路边,南至老庄地土埝,北至老庄地土埝,面向社会公开发包;底价每亩每年700元,往上投,阶梯价格10元;收取竞价保证金5000元。土地流转期限为2026年11月1 日至 2027年 10月31日止,承包期一年,2027年秋季收获后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签订合同时土地承包费一次性缴清,报名时农交所收取280元的信息技术服务费。 2、交易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土地承包押金,到期后承包押金退回。 3、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 4、承包期内,村集体原有动力电源可供使用,电费等经营费用受让方自己负责,合同到期后原有动力电源设备不得损坏;受让方不允许随便动土、拉土,如需做水利设施必须征得村集体同意。 5、承包期内,此块土地发包方不负责水源,承包方需交纳因种植产生的供水费。 6、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7、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 8、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 9、承包期内,该土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10、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应在报名前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以村集体发包亩数为准。 11、交易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及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退。 12、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承包押金不退,归发包方所有。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公开发包 |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元/亩/年 | ||
| 挂牌期 | 5个工作日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158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塔支行(联行号105110039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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