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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吉运四道37号土地

7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其他天津 - 滨海新区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天津 所属地区 滨海新区
代理机构 天津交易集团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天津****道****号土地
项目编号:GR2026TJ1002866 挂牌开始时间:2026-10-13 挂牌结束时间:2026-10-19
挂牌价: 4,920.4232 万元
租期:4年 年平均租金:1,230.1058万元 保证金:100万元
价格说明:
面积: 125521㎡
位置: 天津滨海新区
面积说明: 出租土地面积:125521平方米,其中房屋占地面积7276.47平方米(****楼、库房、现场门卫等),建筑面积9147.75平方米。
出租用途: 其他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耿鹏
联系电话: 022-****2150
项目负责人: 随邵楠
联系电话: 022-****2169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道****号****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中心相关规定,****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天津****道****号土地
标的类别 土地
坐落位置
天****道****号
面积
125521平方米
面积说明
出租土地面积:125521平方米,其中房屋占地面积7276.47平方米(****楼、库房、现场门卫等),建筑面积9147.75平方米。
出租用途
其他
特色 交通便利
标的占用情况
占用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权证编号 津(2022)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1224193号 免租期限 无
出租方信息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4,920.4232<万元
租赁期限
4年
年平均租金
1,230.1058万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支付方式 季付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否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交纳金额 100万元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本项目公示版《场地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证金的处理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返还; 3、最终承租方按约定签订本项目公示版《场地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否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土地、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土地、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土地、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交易集团”)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二、本项目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应与出租方联系现场勘查。意向承租方领取出租方盖章版《现场勘查确认函》。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应提供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函》(勘查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2****3155,勘查时间:工作日09:00—11:30 ;14:00—16:00)。 三、本项目租赁合同期限:4年(以双方达成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交付日期作为租赁日期的起租时间)。 四、意向承租方须认可并使用出租方提供的本项目公示版《场地租赁合同》版本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五、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办理承租登记,登记时须向天津交易集团提交承租申请等相关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出租方确认盖章的《现场勘查确认函》)。 六、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交易集团指定账户。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出租方式。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七、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通过天津交易集团扣除承租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出租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不参与竞价的或参与竞价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承租方的; ③不同意向承租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④最终确认的承租方未按天津交易集团规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本项目公示版《场地租赁合同》的; ⑤最终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项目公示版《场地租赁合同》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的。 ⑥最终确认的承租方未在天津交易集团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八、如遇政府拆迁、规划、整理收购等情况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场地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的土地、房产。意向承租方需自行了解和掌握该地块的规划整理情况审慎做出决策,产生一切后果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 九、本项目出租土地、房产以现状进行出租,上下水管路、电路、安防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最终承租方使用要求的,全部由最终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费、供暖费用按照租赁标的物所在区域内统一标准收取,同时随政府政策调整。上述费用租期内全部由最终承租方支付。 十、最终承租方须在接到天津交易集团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本项目公示版《场地租赁合同》,支付首期租金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天津交易集团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天津交易集团按照相关流程原路径退回,其它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原路径返还。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十二、本项目最终承租方须按照最终成交平均年租金4%的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公司法人(非自然人、非个体工商、非合伙制公司)。 2、意向承租方应守法经营,安全使用土地、房产并及时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改变土地、房产用途,不得转租。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以及良好的商业信用,经企业查询系统查询不能存在自身风险、经营风险、历史风险、司法风险等过多记录。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报名手续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 4、本项目租赁用途须为物流堆场多场站一体化经营(普货存储、空重箱堆场运营,禁止危化品存储),其他业态不接受承租。 5、注册资本金需达到实缴500万元及以上或与出租方有合作客户。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出租土地、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担保等情况。 2、本项目出租土地、房产情况详见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备查文件。 3、本项目出租土地、房产面积最终承租方若有实测要求,可进行测量,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实测面积与披露面积的误差,并不影响该出租场地的年租金。 4、本项目出租土地、房产目前出租方与5家客户进行集装箱、件杂货仓储合作;****楼多个客户合同到期日不等(分别从2026.10.31-2026.11.9)。意向承租方须知悉并认可此事项及现状,才可办理承租申请。****楼间档案室,****楼间办公室使用。 5、本项目出租土地、房产最终确定的承租方负责清理到期未腾退的客户,出租方给与必要的配合。 6、出租方园区物业包含消控室值守、****楼保洁、垃圾清理等现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协议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承租方承租后需承担物业费每月73134.56元(含税价格),出租方物业委托协议到期后由承租方自行与物业公司协商或另行选择物业管理方式。 7、园区场地中96447平方米为硬基场地,承载力为10吨/平方米;东侧18180平方米场地为软基场地,结构为:真空预压后的碱渣层+两步20cm灰土+连锁砖面层,承租方需根据拟开展的业务类型自行采取加固措施。 8、园区东侧建有40余根充电桩,与我司合作的客户充电可享受优惠价格,为园区内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设备充电提供便利充电条件。 9、出租方拟在场地西北角8000平方米建设20余根充电桩,此场地暂由承租方使用并支付租金,开始建设前签订补充协议核减该面积及租金。 10、出租方拟在场地西南侧规划建设风电项目,建成后预计占地面积900平方米,可供充电站和园区使用,大幅降低用电成本,建设期间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无条件配合办理报建手续,腾空施工作业面,减免相应占用土地面积租金,建设完成后签订补充协议核减风电项目占地面积。 11、出租土地较西侧振华海晶公司场地高差超过1米,承租方需合理安排业务分区,避免出现场地坍塌。 12、园区内现有三一品牌新能源正面吊两台(全新),电池容量507KWH,载重45吨,承租方需承租园区的同时,承租园区内两台新能源正面吊,出租价格6万元/月/台(含税价格),并负责维修保养、保险、人工成本、能源消耗等任何费用,合同另行签署。 13、承租方需承诺将园区内不低于1/3运输业务量委托出租方操作,委托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完成租赁合同签署后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14、软基场地完善硬化及安全防护措施。 15、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污水处理费、保洁服务费、环保检测费、基础设施检测费、维保费、网络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16、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不再续租,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以本合同项下租赁场地申办的《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或迁出)手续,注销时间需两两周,承租方提前两周开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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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80/iRvbMKEBLRKCxEZf8Ik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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