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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徐庄子村15.5亩四号坑坑塘经营权

20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天津 - 静海区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天津 所属地区 静海区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徐庄子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徐庄子村民委员会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徐庄子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徐庄子村15.5亩四号坑坑塘经营权
挂牌价格 5250.000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标的及配套现状,对标的及配套现状无异议,同时此标的存在原承租方建设的配套设施,如原承租方未竞价成功,新承租方需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配套设施补偿处置问题,如协商不成,由村委会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配套设施进行评估,新承租方根据评估价格对原承租方配套设施给予补偿,产生的评估费由新承租方承担,新老承租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 3、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受让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因转出方土地整理、工程建设需要,即使租期未满,受让方也需要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拆除并运作受让方自行建设的设施,逾期未拆除运走的,视同受让方放弃所有权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以上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同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以上原因产生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人以上述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行为视同承租人违约,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农交所服务费用归出租方所有,该土地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6、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缴纳(收***网)。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剩余部分退还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5个工作日内原数原路退回。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
转出用途 渔业养殖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6000.00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200元/年
挂牌期 5个工作日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354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塔支行(联行号105110039102)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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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80/kg6ssqABLRKCxEZfe4C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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