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高庄户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高庄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高庄户村原村委会644㎡活动室及1224㎡院落使用权 |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 挂牌价格 | 20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原村委会活动室建筑面积644㎡,院落1224㎡。面向村内外人员。报名时需交竞价保证金20000元,村委会收取文书费500元/份,文书费不退。竞价方式采用正向竞价,竞价阶梯100元,出价最高者为竞价成功方。签订合同前,竞价成功方还须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发包方在收取最后一年租赁费时,履约保证金转为租赁费,多退少补。租赁费一年一交,于每年9月10日前交清当年租赁费。如果承租方不按时交纳租赁费,或中途退包,则此履约保证金转为罚款,用于补偿发包方各项损失,发包方有权另行发包。 2、租赁期内该地域每发生一次焚烧、失火和环境污染事件则扣除2000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足20000元时由承租方在10日内补齐,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承租方补齐保证金后至承租期满,如无违约,且未再次发生焚烧和环境污染事件,房屋及门窗完好、电费结清,则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承租方如有违约,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出租方所有。 3、出租方提供闸箱和电表使用,不提供水和电,所有电表以下线路由承租方自己负责。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消防、维修及垃圾清理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不得给房屋及门窗造成损坏,如有损坏应负责赔偿;不得从事法律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易污染等商品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失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财物损失以及自然灾害导致的任何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租赁期内,若遇政府规划,房屋被征收占用时,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使用时间退还已收的剩余租金,不进行其他任何补偿。 6、承租方应自行对房屋进行维护,保持室内外整洁干净。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及院落转租分租或外借他人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及院落的使用权并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租金及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8、租赁期内,如承租方不想再租住,视为中途违约,此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所交纳的租赁费不予退还。租赁到期后,承租方在10日内自行清除房屋内的私人设备和物品,否则视为放弃,无偿归出租方享有所有权。 9、承租方必须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出租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即视为认可。 10、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参加竞拍即视为同意该条款。须在公告期内全面完成现场实地勘察测量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充分了解该标的资产情况,认可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须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不得以流转期限和不了解项目现状为由拒绝签约。竞价成功者如有反悔,则全部竞价保证金不退,转入村集体账户。 10、自成交之日起5日内完成签约,否则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出租方有权另行挂牌出租。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村内外人员。竞价成功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 | ||
| 转出用途 | 仓储、居住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0元/年 | ||
| 挂牌期 | 5个工作日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533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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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80/rAYLe6ABLRKCxEZfY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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