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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清宁河(湖泊)生态修复工程(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6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宁夏 - 吴忠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吴忠市清宁河(湖泊)生态修复工程
省份/直辖市 宁夏 所属地区 吴忠市
采购单位 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 项目联系方式 0953-***7550
更多联系方式 139****8685 马锋 177****8955 0953-***9175
代理机构 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王娟 189****8991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吴忠市清宁河(湖泊)生态修复工程(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清宁河(湖泊)生态修复工程己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重新批复吴忠市清宁河(湖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6】118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吴忠市利通区清宁河,南起利通区秦渠,北至滨河大道与京藏高速交汇处。

2.2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曝气增氧工程和监测及应急工程,具体内容如下,(一)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水生态系统构建面积共计48.2万平方米。(二)曝气增氧工程:共布置20套太阳能水循环复氧控藻设备。(三)监测及应急工程:共布置2套以超氧纳米气泡水质治理技术结合多源光谱融合分析技术为核心的“三维一体”监测及应急设备。

2.3 计划工期:225日历天,绿化养护期3年。(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为准)

监理服务期:225日历天,与工程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

2.4 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监理标段为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为一至六标段,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监理标段为七标段,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至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七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查询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3.3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18时00分至2026年10月22 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资料领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 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一至三标段:2026年11月9日09时00分;四至六标段:2026年11月10日09时00分;七标段:2026 年11月10日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四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其他标段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一至六标段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七标段不要求履约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平台、***网上发布。

9.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水务局,联系电话:0953-***785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清宁河管理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滨河路树木园内

联系人:锁超 电话:0953-***755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C****楼

联系人:王娟(项目负责人) 王清 张娟

电话:0951-***9114 189****8991

2026年10月15日

[A6403000141100524001003]吴忠市清宁河(湖泊)生态修复工程(三标段).NXZF

[A6403000141100524001001]吴忠市清宁河(湖泊)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NXZF

[A6403000141100524001002]吴忠市清宁河(湖泊)生态修复工程(二标段).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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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81/HR3gPqEBLRKCxEZfHer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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