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东南湖中水厂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管(经)【2026】93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南湖中水厂内。
2.2建设内容:在原南湖中水厂提质改造项目基础上再次升级改造,原南湖中水厂矿井水预处理能力为50000m³/d,对其中30000m³/d生产能力进行升级改造,年副产氯化钠2.37万吨、硫酸钠3.58万吨。新建25000m³/d浓盐水零排放设施,更新超滤、反渗透膜元件,更换故障及高耗能设备,新建容积调节水池和浓水纳滤分盐系统、纳滤产水RO系统、蒸发结晶系统、电膜制酸碱系统及其辅助附属设施。
2.3计划工期:1年。
2.4招标范围:社会投资人主要负责宁东南湖中水厂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合作期满无偿移交,合作期限定为25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自《投资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计,并承诺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不高于3.59%。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2.6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42971万元(估算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范围须包括水处理技术相关的内容;
3.2财务状况:社会投资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处于连续盈利或拥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配的融资能力或投资承诺函等;
3.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日期相关行政处罚到期解除的情形除外);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 ***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平台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 ”、“ ***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951-***831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大楼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951-***840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大厦
联 系 人:袁昊(负责人)、姬文进、李洋
电 话:152****3302
[A6400000141101265001001]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东南湖中水厂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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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81/V4rjI6ABMqitpwL5NAw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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