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宁镇绿化及应急供水保障项目一至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宁镇绿化及应急供水保障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6】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中心镇建设资金,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协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1座长21.2米、宽16.2米,建筑高度为4.95米,面积为343.44平米的加压泵房,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8度设防。泵房内设有效容积为200立方的不锈钢生活水箱2座,变频供水设备一套,水泵四用一备。加压泵房室外配套新建200KVA箱变1套。新建原隆村水厂至武河村高位水箱dn400给水管道(开挖段)1980米,dn400给水管道(拉管段)463米,dn200给水管道(开挖段)142米,dn400给水管道(拉管段)168米,配套建设阀门井、泄水井及其他零星管道维修更换等。
2.2建设地点:永宁县闽宁镇。
2.3计划工期:1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新建加压水泵房及附属配套,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新建高位水箱及配套建设,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4日08时00分至2026年10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平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1-***758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宁县闽宁镇
联 系 人:董利华
电 话:0951-***398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协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中心
项目负责人:薛瑞华
项目班组成员:苏冬梅、黄金叶
电话:0951-***5567
2026年10月14日
[A6401000141100894001002]闽宁镇绿化及应急供水保障项目二标段.NXZF
[A6401000141100894001001]闽宁镇绿化及应急供水保障项目一标段.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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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81/Xh0nOqEBLRKCxEZfWSQ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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