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TZB2026-6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旗街地下人防商业改造工程、5号线红旗街站过街功能项目工程总承包,红旗街地下人防商业改造工程已完成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609-220104-04-01-822110,5号线红旗街站过街功能项目已由吉发改审批【2020】2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5号线概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旗街地下人防商业改造工程、5号线红旗街站过街功能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旗街地下人防商业改造工程、5号线红旗街站过街功能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红旗街地下人防商场建筑面积约 12900 平方米,改造范围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商场范围改造,建筑面积 10300 平方米,二是5号线红旗街站过街功能范围改造,建筑面积 2600 平方米。
红旗街地下商场改造项目位于红旗街与工农大路交汇,地处长春市朝阳区,项目周边主要有欧亚商都、****大楼、吉林省人民医院、****大厦等。红旗街地下人防商场共有 13 个出入口,主要沿工农大路方向敷设,并且地下商场与地铁 5 号线相连。 红旗街地下商场目前由于空间业态的影响,过街人流量大,无法满足现状的过街需求,故将人防商场进行相应提升改造。原有地上设施:地上风井 11 处、空调外机 5 处、室外消火栓 5 处、卫生间排水井 1 处、排水井 1 处、卫生间排风 2 处均保留。
红旗街地下商场改造新增地上设施:垂梯 2 部、电扶梯 2 部、9 处地面出入口提升改造及若干风井改造等。商场改造内容包括商场内部提升改造、内部新增电扶梯 2 部、机电系统的提升改造及新建、变配电系统的增容(增容工程单独立项发包)等。
5 号线红旗街站过街功能范围改造新增地上设施:4处地面出入口提升改造、****楼梯出入口 1 处、***平台、若干风井改造等。过街通道改造内容包括过街通道内部提升改造、机电系统的提升改造等。
2.3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周边建构筑物调查、地下管线物探、地形图更新增补及测绘、施工图设计(包含土建改造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室内改造工程、人防工程)、占地及围挡、道路和景观恢复设计、管线排迁设计、交通导改设计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施工内容:土建改造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室内改造工程、人防工程,以及三通 一平、占地及围挡、管线排迁施工、交通导改施工及交通影响分析、绿化、道路景观恢复工程、还建工程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项目中所有材料及设备均由投标方提供。
2.4建设地点:位于红旗街与工农大路交汇,东北象限为欧亚商都、****大楼、东南象限为吉林省人民医院、西南象限为原巴黎春天。
2.5计划工期:
(1)勘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施工工期: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要求:
(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工程费估算:8143.57万元(其中:5号线红旗街站过街功能工程费估算:1561万元、红旗街地下商场改造工程费估算:6582.57万元);
设计费估算:297.4万元(其中:5号线红旗街站过街功能设计费估算:62万元、红旗街地下商场改造设计费估算:235.4万元);
勘察费估算:61.7万元(其中:5号线红旗街站过街功能勘察费估算:11万元、红旗街地下商场改造勘察费估算:50.7万元)。
2.8最高投标限价:勘察折扣系数:1.00;设计费折扣系数:1.00;工程费折扣系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应满足下列A、B、C项勘察资质之一: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专业勘察资质。
C、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甲级专业(分项)勘察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甲级专业勘察资质。
(2)设计资质应满足下列A、B、C项设计资质之一: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C、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应满足: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①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城***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建造师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熟悉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本项目对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投标人和项目经理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牵头方满足3.2要求中项目经理的要求,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拟派。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平台完成联合体身份信息关联。
3.6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机构施工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施工人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网”(****.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4日8时30分至2026年10月21日16时30分,***平台https://www.****.jl.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平台***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平台:https://www.****.jl.c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平台系统:https://www.****.jl.c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平台(https://www.****.jl.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平台(https://www.****.jl.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中心(****街****号)211 开标室。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连接好电脑、语音设备,调试好开标软件系统,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台》、《***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 系 人:孟宪文
联系电话:0431-****61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张丽、张百伶
联系电话:0431-****37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js****@****.com
地址:****街****号****大厦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街****号
电话:0431-****9829
邮箱:cc****@****.com
邮编:1300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jl.cn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jl.cn,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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