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已获批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新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建设规模约0.25万亩,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泵站建设、输水管道、涵闸、过路涵、小沟连通涵、疏浚、农业措施、护岸、标识牌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1004.97万元。
2.5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2026年10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2027年1月底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含补充合同)已完成。
b.通过合同完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的正式人员(本项目不接受返聘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截止时间当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2021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额≥700万元的农田水利类工程施工业绩。农田水利类工程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治理(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工程、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评审指标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若上述材料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
3.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注:投标人某项(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0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30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平台递交。
?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项目负责人需参与答辩的情形除外,按评标办法要求执行),仅需在***网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评标入围、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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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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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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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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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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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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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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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委托书 |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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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诚信承诺书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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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诺函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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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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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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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函与清单 |
两者报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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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材料 |
按照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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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暗标的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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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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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证书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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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企业自2021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额≥700万元的农田水利类工程施工业绩。农田水利类工程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治理(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工程、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评审指标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若上述材料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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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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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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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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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施工机械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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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要求 |
1.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的正式人员(本项目不接受返聘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截止时间当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提供有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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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包人资格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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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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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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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各类承诺 |
提供有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其他材料”的承诺书。 1.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含补充合同)已完成。 b.通过合同完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 如查实投标人在《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有效的诚信承诺书; 3.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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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资质动态核查 |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注:投标人某项(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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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扫描件必须为原件且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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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范围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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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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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标准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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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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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现金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2)非现金形式: ①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见第八章《见索即付投标保函》)。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银行保函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 ③银行保函开具对象(受益人)须为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银行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开具并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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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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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和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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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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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参加开标人员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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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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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允许的偏离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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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最高投标限价之内 |
报价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5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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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低于成本价 |
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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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按要求澄清确认 |
未发生不按要求澄清确认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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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AC地址、IP地址、预算软件密码锁 |
不同投标人不存在①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同IP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认为不构成“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除外);②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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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遵纪守法 |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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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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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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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入围数量和方法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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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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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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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70分 (2)施工组织设计:18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3分 (4)业绩:5分 (5)项目管理机构: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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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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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投标报价(70分)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时,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4%、95%、96%,开标现场招标人代表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招标人代表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A1×Q1+A2×Q2; A1为入围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第一次平均值); A2为入围单位低于A1值的所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除外)的平均值(第二次平均值); Q1取值范围为:50%、60%、70%,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抽取;Q2=1-Q1。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而重新计算。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因评委评审错误而重新计算。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因评委计算错误而重新计算。 三、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是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人成本评审中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以及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 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五、投标报价的偏离率计算公式:偏离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分得满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5分,每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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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 要求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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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体布置 |
①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1分)。 ②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不超过5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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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 |
①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网络图,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1分)。 ②主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不超过10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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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 |
①针对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中施工工艺、保证措施等先进合理,切实可行(1分)。 ②施工期沿线建(构)筑物、管道、杆线等防护(保护)措施妥当(1分)。 ③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冬、雨季施工技术全面合理,防寒、防涝措施到位,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不超过10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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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施工 |
管道施工制作或采购满足外观和强度要求,施工工艺符合相关施工规范(2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不超过15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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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块平整 |
田块平整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2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不超过15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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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构造物)施工 |
桥涵、泵站等建筑物(构造物)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3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不超过15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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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文明、农民工工资、档案资料、水保环保 |
①建立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质量安全措施完善、方案可行得1分;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可行得1分。(2分)。 ②文明生产及扬尘和噪声管控等(0.5分)。 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等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廉政等保证措施方案(0.5分)。 ④档案资料管理方案(0.5分)。 ⑤水保、环保专项工程实施方案合理科学(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不超过15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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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上述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60%(不包含篇幅扣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见上表,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4)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 a.技术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等特殊标记。 b.不得出现目录、页码、页眉、页脚或图片。 c.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彩色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徽标、文字、语句及其他特殊标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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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3分) |
答辩题目共两道题,满分3分。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题目(每位技术标评委出1道题,随机抽取2道题目),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评委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分值0-3分。 答辩统一使用黑色墨水笔(自带)进行答题,且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项目负责人答辩分为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开标****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安排。 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并参加答辩的,视为其未参加答辩环节处理;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文件内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派其他人员参与答辩,若答辩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按无效投标处理。未参加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项目负责人到达答辩现场时间:项目负责人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2026年9月30日9:30前)到达答辩现场。 地点:通州****中心(通州湾示范区珠海路通****中心****楼)****楼开标室(具体见当天大屏显示)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可以与初步评审同步进行,若投标人初步评审不通过的,则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将按无效处理,初步评审不通过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 如有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更改答辩方式,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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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5分) |
1.投标企业类似业绩(3分) 投标企业自2021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额≥700万元的农田水利类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2分) 自2021年8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额≥700万元的农田水利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农田水利类工程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治理(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工程、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三者缺一不可。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认定: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评审指标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为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资格审查业绩满足要求的,参与加分。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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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
项目管理机构 (4分) |
1.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为水利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此项最高得1.5分。 2.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水利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此项最高得1.5分。 3.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技术职称为水利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其中任意一个人员未提供职称的则不得分,此项最高得1分。(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注:①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且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及佐证材料(如有),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显示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以职称评审材料所示评审专业或毕业证所学专业为准,同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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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内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平台、***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路****号
联系人:刘海东、188****83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路****号****商厦
联系人:朱仲英 0513-****0810-803、134****7652
11.备注
本项目监督部门: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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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92/zD4-bKABni4p5U9XVg1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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