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锦屏县三江镇易搬社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项目已由中共锦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以中共锦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锦屏县三江镇易搬社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锦农领函[2026]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锦屏县生态移民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锦屏县三江镇聚龙社区。 。 | ||||||||||||||
| 2.2 建设规模:新建框架结构厂房1栋,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土石方平整、道路建设、挡护墙、***网等附属基础设施。 | ||||||||||||||
| 2.3 合同估算价:14010000元。 | ||||||||||||||
| 2.4 计划工期:180 天。 | ||||||||||||||
| 2.5 标段划分:锦屏县三江镇易搬社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项目。 | ||||||||||||||
| 2.6 招标范围:项目新建框架结构厂房1栋,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土石方平整、道路建设、挡护墙、***网等附属基础设施,具体以设计为准。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招标期间补充通知和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及其他与建设相关的指令等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1日 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9日 09时30分,***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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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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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95/IZzfvaABMqitpwL5rUd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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