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猴场镇、玉山镇、银盏镇历史遗留硫铁矿渣污染治理工程(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瓮安县猴场镇、玉山镇、银盏镇历史遗留硫铁矿渣污染治理工程(监理) 已由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瓮安县猴场镇、玉山镇、银盏镇历史遗留硫铁矿渣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瓮发改审批〔2026〕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瓮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瓮安县猴场镇、玉山镇、银盏镇历史遗留硫铁矿渣污染治理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瓮安县猴场镇、玉山镇、银盏镇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治理废渣堆场红线面积约 55230.70㎡;封存废渣量27.74 万 m³。生态恢复面积 (含取土点) 73913.70㎡。项目新建挡渣墙 2366.61m³,截洪沟 1453.04m³,排水沟 775.00m,渗滤液收集池 3 座,工程概况碑 3 个,警示牌 4 个;铺洒重金属固定剂 55230.70㎡,防渗粘土层方量 19938.69m³,种植土方量 22502.86m³。
2.4 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5 项目总投资:2198.29 万元,本标段估算价36.09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6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相应全部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提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殊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4日 09:00至2026年10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邮箱获取方式:供应商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邮箱10****@****.com,代理机构将文件发送至各单位报名时的邮箱。(注:请详细说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等详细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6日10时00分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开标地点:都匀****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竞争性磋***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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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瓮安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瓮安县 联 系 人:陈丹 电 话: 150****3850 |
代理机构: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都匀****楼 联系人:李福山、易红梅、包敏 电 话:181****1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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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95/OBzsOKEBLRKCxEZfSr_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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