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安县庙塘镇人民政府采购招标的
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采购公告“第5条、响应文件递交:5.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更改为“第5条、响应文件递交:5.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事项不做更改,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变更!
华夏国砌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6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495/TmYjzp4BMqitpwL5BSP3.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