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长丰)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长丰)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长丰)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6】47号
1.4 招标人:****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长丰)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ACCBZ5012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CCBZ50128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规模为2500m³/d。范围包含新建工程场地所有生产性构筑物、配套的辅助建筑物、围墙,以及厂内供电、给排水、道路、绿化、所有设备和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网络通讯及过程仪表、进厂道路等,***网(管径为DN500-DN1800)。本工程新建建(构)筑物包括:新建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及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接触消毒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及鼓风机房、变配电间、液氧站、臭氧发生间、除臭设施、****楼、门卫、仪表间。
2.7 项目投资估算:7284.08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且备案完成止(建设周期暂定60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为准)。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总承包,设计人在现状调研、系统分析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项目总体方案,开展设计工作。包括可研、环评、能评、安评、排污口论证、水土保持评价、防洪影响评价、地灾风险评价报告、土地勘测报告、规划方案公示、初步设计、消防报批、规划报批、施工图设计、交通导改方案等前期设计所需的所有工作,满足后期施工要求。包括上述所有项目的评审、报批等费用,需批复项目均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26.49万元
2.13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1.1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所提供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单座设计规模不小于2500吨/天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改扩建)工程设计业绩,且业绩服务内容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注:工业污水处理厂不含处理污水的再生水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
(6)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心网站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 //****.cn)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3900、 0551-****3899。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1978、62721975。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5日10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1)****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城****中心****楼)****楼开标室。
(2)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心网站、***网、***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苑
邮 编:231100
联 系 人:杜立志
电 话:0551-****218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城****中心****楼
邮 编:231131
项目负责人:余宗礼
电 话:0551-****1978、6272197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3900、0551-****3899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3830、0512-****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1882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网***网络拥堵无法操作。***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https://****.cn查看。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徽商银行
户名:****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4045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中心
账号:17975583004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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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10/nZ1mw6ABMqitpwL53mi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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