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鲁航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宁夏竭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鲁航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性能环保塑料管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505-640905-04-01-686347。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北至宁夏银峰诺雅淋浴房有限公司、东至望远大道、南至福银路、西至空地。项目主要建设3座生产车间、1栋办公用房,配套建设配电室、机修间等其他附属设施,购置拌料机、挤出机和切割机等设备,计划年产6万吨高性能环保塑料管材。项目总投资6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1.2%,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通过设置封闭围栏、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和加强施工车辆和机械维护保养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投料粉尘、破碎粉尘混料和生产臭气。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表5限值要求后,由各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DA003)排放;挤出工序产生的氯乙烯、氯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各车间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排放限值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车间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DA006)排放,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投料粉尘和破碎粉尘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中表5及表9中排放要求;生产臭气,排放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循环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废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人为噪声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拌料机、挤出机和切割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项目项目营运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循环水池底泥)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品、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10m²),外售至资源回收单位,循环水池底泥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至危险废物贮存点(10m²)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点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一)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应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三)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精神,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四)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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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169/JWuYWpkBswznE0R2He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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