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第五师81团、90团农业节水增效新高地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兵团第五师81团、90团农业节水增效新高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5004004260248) 已由 第五师双河市水利局 以师市水发[2026]10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81团、90团
3.项目工程规模:81团巩哈泉水库联通管道设计流量2.0-5.0m³/s;81团4连、8连抗旱应急管道设计流量0.06-0.23m³/s;81团巩哈泉二库加压管道设计总流量1.23m³/s;81团一干渠设计流量5.0m³/s;90团5连管道设计流量0.04-0.27m³/s;90团10连管道设计流量1.57m³/s。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5004004260248002001 新疆兵团第五师81团、90团农业节水增效新高地建设项目(监理),【标段工程规模】:基本同意81团巩哈泉水库联通管道设计流量2.0-5.0m³/s;81团4连、8连抗旱应急管道设计流量0.06-0.23m³/s;81团巩哈泉二库加压管道设计总流量1.23m³/s;81团一干渠设计流量5.0m³/s;90团5连管道设计流量0.04-0.27m³/s;90团10连管道设计流量1.57m³/s。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5004004260248002001 | 新疆兵团第五师81团、90团农业节水增效新高地建设项目(监理) | 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导则标准的规定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监理工作。 | 7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同时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建设监理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等相关监理专业)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近五年(2021 年 10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类似项目 1 项并担任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是指水利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能反映总监理工程师),且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无安全、无质量事故和不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等情况的承诺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 10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水利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注: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新成立企业,类似业绩仅作为评分项,不作为企业准入条件。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3 年-2025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法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 (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5、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投标人需自行承诺) 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10月09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10月14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在新***网平台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平台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提出异议的渠道:书面形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水利局 联系人:王佩华 联系电话:0909-***675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8553、0991-***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五师双河市水利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09-***6750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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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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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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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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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利臻祥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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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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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双河市光明路 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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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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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中心三号空间创业基地 E-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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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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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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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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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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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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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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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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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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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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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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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17/2FEeHKEBni4p5U9X3zx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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