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网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6004002260559) 已由 第六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发〔2025〕145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五家****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六师五家渠市
3.项目工程规模:排水工程:青湖南路(青格达湖旅游度假区-外宾路)改造排水管道管道长度1601米,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SN>12.5KN/M2);顶管套管采用C50钢筋混凝土顶管专用套管(≥C50、P10)管径d600,内穿dn400、PE100级管道,管材压力1.0Mpa,长度170米;检查井用¢1200预制C35混凝土井,计36座,井外壁防腐做法用刷环氧煤沥青涂料(底漆一道、面漆三道),干膜厚度≧0.3毫米。井盖采用C250级中800球墨铸铁井盖及井座。 金碧街(青湖南路-博峰路)改造排水管道管道长度712米,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SN>12.5KN/M2);顶管套管采用C50钢筋混凝土顶管专用套管(>C50、P10)管径d600,内穿dn400、PE100级管道,管材压力1.0Mpa,长度62米;检查井用¢1200预制C35混凝土井,计14座,井外壁防腐做法用刷环氧煤沥青涂料(底漆一道、面漆三道),干膜厚度≧0.3毫米。井盖采用C250级中700球墨铸铁井盖及井座。 道路工程:青湖南路(青格达湖旅游度假区-外宾路)路面恢复工程共计18600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恢复9000平方米,花岗岩路面9600平方米。树池670个,绿化带拆除6400平方米,灌木移植3840平方米,花岗岩路沿石3200米。 金碧街(青湖南路-博峰路)路面恢复工程共计3500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恢复3500平方米。花岗岩路沿石1350米。其它配套附属设施等。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6004002260559001001 ***网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工程规模】:排水工程:青湖南路(青格达湖旅游度假区-外宾路)改造排水管道管道长度1601米,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SN>12.5KN/M2);顶管套管采用C50钢筋混凝土顶管专用套管(≥C50、P10)管径d600,内穿dn400、PE100级管道,管材压力1.0Mpa,长度170米;检查井用¢1200预制C35混凝土井,计36座,井外壁防腐做法用刷环氧煤沥青涂料(底漆一道、面漆三道),干膜厚度≧0.3毫米。井盖采用C250级中800球墨铸铁井盖及井座。 金碧街(青湖南路-博峰路)改造排水管道管道长度712米,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SN>12.5KN/M2);顶管套管采用C50钢筋混凝土顶管专用套管(>C50、P10)管径d600,内穿dn400、PE100级管道,管材压力1.0Mpa,长度62米;检查井用¢1200预制C35混凝土井,计14座,井外壁防腐做法用刷环氧煤沥青涂料(底漆一道、面漆三道),干膜厚度≧0.3毫米。井盖采用C250级中700球墨铸铁井盖及井座。 道路工程:青湖南路(青格达湖旅游度假区-外宾路)路面恢复工程共计18600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恢复9000平方米,花岗岩路面9600平方米。树池670个,绿化带拆除6400平方米,灌木移植3840平方米,花岗岩路沿石3200米。 金碧街(青湖南路-博峰路)路面恢复工程共计3500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恢复3500平方米。花岗岩路沿石1350米。其它配套附属设施等。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6004002260559001001 | ***网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包含不限于): 1、设计工作包括: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完成深化方案设计、专项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过程及相关后续工作,出具符合相关规定的竣工图。 2、施工范围包括:***网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设备清单内)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27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区外进疆建筑业企业须提供信息报送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施工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进疆建筑业企业须提供信息报送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1)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入其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注册建造师为项目经理,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企业承担过1***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企业承担过1项500***网***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4)联合体各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需共同承担责任;联合体需共同制定项目管理计划,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预算完成。 (6)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固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其他要求: 5.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的公司按注册年份提供财务报表。(新成立注册企业以营业执照发证日期为准,至开标当日未满一年的企业不提供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信誉要求:(1)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被限制市场准入,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仍在限制期内)。(2)企业在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财务被接管状况。(3)在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列入联合惩戒名单并提供相应承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联系电话0994-***8100。(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均有效)。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9月25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9月30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平台(https://****.gov.cn)自行下载(请从“市场主体登录”入口进入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平台(https://****.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平台(https://****.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平台(https://****.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请各投***平台(https://****.gov.cn )****中心下载《兵团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不见面开标流程视频学习。 7.请投标人在兵****中心下载《兵团建筑工程投标文件制作手册--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安装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请与江苏国泰新 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12-****8553。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新疆宸鑫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五家渠市猛进北路雍大·****楼。联系人:范钦路。联系电话:0994-***131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8553、0991-***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城乡建设局(****楼办公室)0994-***4028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4-***6062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五家****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宸鑫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街****号****大厦****楼
|
地 址:
|
新疆五家渠市猛进北路雍大·****楼
|
|||||
|
联 系 人:
|
秦涛
|
联 系 人:
|
范钦路
|
|||||
|
电 话:
|
0994-***5362
|
电 话:
|
0994-***1314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17/6KBB06ABMqitpwL5B1S-.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