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西山农牧场太平渠首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二师西山农牧场太平渠首除险加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6612004004260178)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局 以师水项发【2025】1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西山农牧场
3.项目工程规模:太平渠首控制灌溉面积5.3万亩,属于III等中型工程。本次除险加固工程总体布置及闸轴线未发生变化。主要建设内容:泄洪冲沙闸铺盖段拆除重建;闸墩水蚀部位修复;右岸导流墙加固;在现状护坦末端增设一道防冲墙。进水闸闸墩水蚀部位修复。溢流堰对表层40cm厚的浆砌石进行拆除,***网,浇筑C40抗磨高性能混凝土;改建右侧翼墙。溃坝保留下部浆砌石底板,采用砂砾石及护坡板恢复上部溃坝体。对渠首上下游导流堤拆除重建,总长355米。更换泄洪冲沙闸及进水闸钢闸门及启闭机,配套渠首电力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12004004260178001001 第十二师西山农牧场太平渠首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段),【标段工程规模】:太平渠首控制灌溉面积5.3万亩,属于III等中型工程。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12004004260178001001 | 第十二师西山农牧场太平渠首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段) | 本标段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充文件等)。 | 18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为投标人注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具有类似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经验(需提供有效的工程竣工证书或业主完工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出项目负责人姓名)。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具有类似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工程竣工证书或业主完工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出技术负责人姓名)。 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类似工程(水利工程项目)业绩数量至少1项(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为准。本项目提供的业绩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或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 6.信誉要求:①本次招标依法***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投标人或其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②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ov.cn” 网站查询确认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9月21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10月05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平台(http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平台(https://****.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平台(https://****.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局 0991-***1270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8553;0991-***4613。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186****825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8553、0991-***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1-***1270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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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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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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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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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卓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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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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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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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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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绿洲路街****广场(25区6丘3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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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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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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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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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怡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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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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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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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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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4-***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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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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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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