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仓储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仓储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围数政招核字〔2026〕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3420.00万元,其余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82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4615.646936 万元,建设规模:(1)1#平房仓(建筑面积3657m2)、2#平房仓(建筑面积1471.5m2)、3#平房仓(建筑面积1471.5m2)、4#平房仓(建筑面积1471.5m2),包括建筑工程、通风工程、动力照明系统工程、监控熏蒸工程、综合控制系统工程等; (2)罩棚建筑面积1117.26m2,钢结构; (3)综合用房(建筑面积6487.69m2),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消防水工程、喷淋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电工程、泵房消防水工程等; (4)室外工程:建筑工程(嵌草砖地面、重载混凝土地面、路缘石、院墙、铁艺大门、截水沟、排水沟、栽植乔木、金叶榆篱、管沟土方及检查井等)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采暖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等; (5)土方、边坡支护及降水:场区土方、边坡支护、降水井眼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建设地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615.646936 万元。 计划工期: 472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 其他: /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2 个;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9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平台”的信息为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11 00:00至2026-09-17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http://****.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09-11 17:00至2026-09-17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http://****.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09 09:00,,投标人应在***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http://****.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网、***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印发的《***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向 承德兰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李微 ,联系电话: 0314-***2980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中心
电话:0314-***1628
电子邮箱:69****@****.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
1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兰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 地址: | 围场满族蒙古****路****号 |
| 邮编: |
068450 |
邮编: | 068450 |
| 联系人: |
李信 |
项目负责人: | 韩文秀 |
| 电话: |
0314-***855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4-***2980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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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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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cd****@****.com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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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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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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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20055071156000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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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520/RUKij6ABni4p5U9Xf4y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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