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涞源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报批的批复》涞发改批字〔2026〕20号、《关于涞源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涞发改批字〔2026〕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 1. 1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涞源县(王安镇、北石佛镇、东团堡乡、南马庄乡、塔崖驿乡、银坊镇、走马驿镇、水堡镇)。 2. 1.2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涞源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对涞源县鲍家路村等30个地质灾害点进行治理。具体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砌筑工程、坡面治理工程、锚固工程、警示牌设置工程等。 2.1.3 计划工期: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勘查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内完成)。 2. 1.4 质量标准:勘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 1.5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四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本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其中,一标段:王安镇鲍家路村崩塌、王安镇杏树沟村裂卜峪北坡崩塌、王安镇杜家台忙沟西北崩塌、塔崖驿乡板铺庄村崩塌、东团堡乡西团堡村村东小学滑坡、塔崖驿乡黄岩头村桑园西北坡崩塌、王安镇王家庄村明铺台东坡滑坡。二标段:水堡镇柳沟村北后屋根崩塌、北石佛镇红泉村西北坡崩塌、银坊镇张家坟村大张家坟西坡滑坡、银坊镇张家坟村小张家坟滑坡、北石佛镇红泉村东北坡崩塌、水堡镇塔儿沟村湾子西北坡滑坡、银坊镇银炉台村崩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的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勘查阶段采用收集资料、地形测绘、工程地质测量、剖面测量等工作手段进行,设计阶段需根据勘查成果,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预算编制等所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期现场配合、提供技术交底、参加竣工验收等后续相关伴随服务。施工工作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移交等,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等工作,并对项目的全部范围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二标段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勘查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或治理)勘查甲级资质(资质类别包含勘查内容);(3)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或治理)设计甲级资质(资质类别包含设计内容);(4)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地质灾害防治(或治理)施工甲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一、二标段:(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2)拟派勘查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勘查负责人须由承担勘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勘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查设计负责人于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注: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
3.1.3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以评标前后顺序为准)。如某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自动失去随后标段中的中标资格,但不影响其后面标段中的评审,其他投标人排名按顺序递进。以此类推,直至确定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b.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单位; d.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f.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9 09:00至2026-09-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29 08:4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依据:“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评审,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依正仓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大街****号****中心;联系人:陈芬芬;邮箱:YZ****@****.com;电话:0312-***736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312-***2052
电子邮箱:ly****@****.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依正仓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路**** | 地址: | 河北****大街****号****中心 |
| 邮编: |
074399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徐志伟 |
项目负责人: | 陈芬芬 |
| 电话: |
133****222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736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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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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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YZ****@****.co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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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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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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